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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7282
名称 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3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7-05-15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6-0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91629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3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见下表,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季度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标  的

面积(㎡)

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交通路86号店面

约67.1

14.494

10

2

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校内店面-2

约21

1.459

1.5

3

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原电控厂旧厂房3楼朝西-2(出租房屋编号:03,1楼仓库)旁边的仓库

约35

1.457

1.5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交通路88号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标的所在楼层均为一层,简单装修。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

标的1租赁用途:饮食服务等国家允许的行业;

标的2-3租赁用途:办公、仓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信誉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企业法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0天内支付当季度的租金,以后季度的租金按此相应时限支付当季度租金。

3.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或以任何形式转给他人使用。

4.承租方如需装修改造,其改造方案须事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5.承租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承担全部法律及安全责任。同时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公摊费用等。

6.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改造、装修及使用过程中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消防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有关费用自行解决。

7.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城市建设需要或出租方整体规划建设需要使用出租场所的,则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7年5月15日—2017年6月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7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305、87315281;

联系人:林女士、吴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