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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7058
名称 天津市河北区兴隆街16号3个标的房产、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0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7-03-30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4-2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天津市河北区兴隆街16号3个标的房产、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0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期限三年,第一、二年月租金挂牌价及递增方式等见下表。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租金。

序号

租赁标的

面积(㎡)

第一、二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租金递增方式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兴隆街16号1、2层

约220

6000

第三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4

2

兴隆街16号4层

约110

2100

2

3

兴隆街16号5层

约110

2000

2

4

福建大厦17层1701室

约169.98

9178

7

5

福建大厦17层1702室

约136.09

7348

5

6

福建大厦17层1703室

约156.05

8426

6

7

福建大厦19层1901室

约169.98

9178

7

8

福建大厦19层1902室

约136.09

7348

5

9

福建大厦19层1903室

约156.05

8426

6

10

福建大厦19层1904室

约160.76

8681

6

11

福建大厦19层1905室

约169.3

9142

7

12

福建大厦19层1906室

约217.04

11720

8

13

福建大厦19层1907室

约158.39

8553

6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1-3位于天津市河北区兴隆街16号,产权证已办理;标的4-13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产权证尚未办理。标的1、3、6、9-12现对外出租,其中标的1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2017年3月31日,标的3、11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2017年5月31日,标的1、3、6、9-12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2、4、5、7、8、13现为空置,以价高者得承租。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畴,但不得经营饮食业、娱乐业、加工业、废品收购、水产品、鲜活动物、鲜肉制品、按摩保健、医疗门诊、动物美容、动物医院等。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与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向每个标的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10000元,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24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25日下午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小姐、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