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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874
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04号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综合楼一层产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7-02-17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3-1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04号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综合楼一层第三间、第四间、三层部分房屋3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如下,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序号

标  的  名  称

面积(㎡)

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综合楼一层第三间房屋

约40

96000

5

2

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综合楼一层第四间房屋

约16

92000

5

3

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综合楼三层部分房屋

约412

177600

10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地址为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04号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综合楼,标的1、2:所在楼层:一层,标:3:所在楼层:三层。产权证、土地证已办理。标的1: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办公商业经营,不得经营餐饮业,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转租或合租。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资信良好、工商注册备案资质5年以上(含5年)的境内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房产现状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在租赁期内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合租。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水费及电费等各项费用。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7年2月17日—2017年3月1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315305、87891629;

联系人:陈女士、吴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