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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7054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173号大楼招租
挂牌价 306.5万元
保证金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7-03-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4-1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

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173号大楼招租

2、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总建筑面积(㎡)

出租面积(㎡)

第一年年租金(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店面状态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173号大楼

2632.8

2339.17

306.5

100

2017.3.31到期

租赁标的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173号(门牌号八一七北路177号),位于鼓楼区商业中心位置,毗邻大洋百货东街店及安泰中心,该大楼共 5 层,总建筑面积 2632.8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含电房、机房)建筑面积567.33 平方米,第二层至第五层每层建筑面积一致,均为442.96平方米。租赁标的位于东侧 3 套房屋作为出租方职工宿舍使用,其他整体出租,即本次标的物建筑面积为 2339.17 平方米,租金按租赁物现状计算,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租赁标的现处于租赁状态,并于2017年3月31日到期。

、租赁期限、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用于经营百货、商业贸易、办公、娱乐、酒店(宾馆)、培训、电子商务等民生项目,经营项目须在获得相关部门经营许可并取得相关证照后方能开展经营。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污染环境、黄、赌、毒及非许可的项目;

3、免租期:3个月;

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5万元 ;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承租方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月租金;以后在每个租赁月开始前5日内付清下一月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第三年开始递增,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5 %;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能够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境内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四、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本租赁物不得整体转租。若需转租部分面积,须获得出租方书面批准同意;

2、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3、对于承租方实施的全部装修、维修、消防及新建工程,均需按照相关建设条款规定进行报批,只有在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后方可以开展施工工作;

4、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涉及房屋承重部位和主体结构不得改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所有装修装饰(含扩建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完整按当时的状况将租赁资产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具体事宜,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产进行破坏性利用或违章搭盖;若承租方需进行扩建,应提出书面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按规定施工并竣工验收,扩建部分的房产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方应将扩建部分房屋及配套的水、电、消防、电梯、空调等附属设备、设施,以及装修部分按当时的状况完整、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标的扩建具体事宜,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6、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以竞租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竞租者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

7、租赁期间,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通信、物业、卫生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时支付给相关管理单位。若必须由出租方先行代垫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付款凭证及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若承租方逾期或拒绝缴纳费用,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出租方有权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未付清的租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费用;

9、租赁期限届满且承租方按时将租赁房屋交还出租方,并结清租金、水、电、煤气、通信、物业、卫生费等全部款项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应将扣除相关费用后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剩余金额无息归还承租方,不足部分承租方仍有义务缴纳;

10、出租方仅提供标的物给承租方经营使用,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承租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租赁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卫生、环保等所有审批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租赁标的成交后,出租方在3个月内将标的物交予中标方;

12、原承租户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六、公告期限:2017年3月28日— 2017年4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三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7年5月2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七、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