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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344
名称 福建省肿瘤医院停车场招租
挂牌价 2万元
保证金 1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7-26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8-1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省肿瘤医院停车场招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万元,租金按月结算,于每月10日前缴纳,停车场基础设施押金人民币10万元,承租方完成停车场设施建设,经双方验收,系统正常运行后,予以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承租期满后,如未出现违反合同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20号福建省肿瘤医院内,车位面积:约8707平方米,车位数:约645个(其中地面车位约400个、地下车位约245个),标的产权证尚未办理,有土地证。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以上车位为大约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仅限停车场。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只能做为停车场管理经营使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境内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安服务公司、停车场管理公司或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
2、具备停车场经营资格;
3、近3年来须管理过单个停车场车位数不少于200个的服务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声誉,如有出现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2、停车场基础设施(包含智能停车管理系统、车位引导系统、地面交通设施、地下交通设施等与停车场相关的设施设备)均由承租方出资承建,所有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参数标准均需满足或优于出租方所设定的参数。停车场产权及相关一切附属设施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期内由承租方负责维护,承租期满后,停车场所有设施交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承租方将停车场设施交付出租方时,需经双方核对设施完好无故障。设施有故障时,承租方需对故障进行修理恢复,保证正常使用,否则将从承租押金中扣除修理费用或不予退还承租押金。
3、所有车辆按核定停车位停车,做好院内交通引导,保证车辆畅通;承租方负责核定车位内车辆停放管理服务费的收取(外来车辆收费标准由福州市物价行政部门确定、本院车辆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肿瘤医院收费管理方案执行》,保障全院车辆有序停放、行驶安全和车辆安全,做好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以及全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安全保卫服务等。
4、承租方每日至少需要派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用工标准的工作人员22人以上对停车场实行24小时全方位管理(承租方自主招工,自定、自负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于保卫科备案,要求22人中至少10人以上持有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发现有违纪违法或不服从管理的,出租方有权责成承租方换人)。所派人员须具备义务消防员素质,并作为医院内部安全防范力量,在医院发生突发事件、医患纠纷时,可应医院的需求快速集结,协助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5、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停车场以及停车场营运许可的一切相关证件手续守法经营,按期年检,自行完税,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应当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相关证明、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标价牌等有关证照统一、规范悬挂于停车场办公场所内显眼位置。必须出具停车收费合法有效的停车票据,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税收管理制度使用发票,不得使用假发票和涂改使用与本单位不相符的票证。
6、承租方在停车场经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经营和安全生产,并承担经营生产过程中的消防、用电、治安等一切安全生产责任。
7、医院停车场内的一切车辆丢失、刮伤、赔偿、交通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与法律责任。
8、承租方负责停车场的维护保养及水电设施、设备、附属设施的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修改水、电等线路,不得擅自移动水、电表等。因保管不善造成停车场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承包期间,若因院区建设,需占用部分停车位,承租方需服从并配合,在接到通知后,将需要使用的位置清空,出租方按照工程占用车位数的实际出租价格等比例调整租赁费;
10、承租方对停车场只有经营管理权,不得擅自处置停车场,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将停车场转租、转借、转让、抵押或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不得在出租方区域内做任何广告。
11、新承租方须妥善处理与原承租方之间的交接工作,确保医院秩序正常。
12、承租方应先行对出租方所提供的场地进行了解、考察和测量,一旦竞价成交则默认接受出租方场地的一切现有状况,不得提出质疑及变更。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年7月26日—2016年8月1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12: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