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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S00006822
名称 浦南高速公路南台、忠信和松建高速公路北苑、湛卢服务区即食小吃档口经营权分别承包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7-02-03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2-22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1.浦南高速公路南台、忠信和松建高速公路北苑、湛卢服务区即食小吃档口经营权,单区即A区和B区分别承包。单区经营面积约100㎡,实际面积以实地为准。承包标的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承包标的

挂牌价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浦南高速公路

南台服务区A区即食小吃档口经营权

3.6

1

2

南台服务区B区即食小吃档口经营权

3.6

1

3

忠信服务区A区即食小吃档口经营权

3.6

1

4

忠信服务区B区即食小吃档口经营权

3.6

1

5

松建高速公路

北苑服务区A区即食小吃档口经营权

3.6

1

6

北苑服务区B区即食小吃档口经营权

3.6

1

7

湛卢服务区A区即食小吃档口经营权

3.6

1

8

湛卢服务区B区即食小吃档口经营权

3.6

1

 

1.2.经营范围:当地小吃等即食小吃。

二、挂牌价承包期限、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署

2.1.挂牌价:3.6万元。挂牌价为每个承包标的即服务区单区即食小吃档口经营权每年承包管理费底价。

2.2.承包管理费及支付方式:按年缴交至发包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3.承包期限: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即食小吃档口经营权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2.4.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成交的年承包管理费进行缴交。竞价成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发包方指定银行账户。

2.5.合同签署:合同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

三、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合法有效的餐饮企业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2.自然人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证明材料),身体健康(需提供健康证),年龄18岁以上;

3.3.企业法人应提供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记录证明,自然人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4.承包申请人在福建省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统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经营。

四、承包申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4.1. 承包人必须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并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4.2. 承包期间的用水用电,按表计量。其中电费单价根据当地电力、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的基准上另加10%的线损;水费的单价按每吨2.5元核定;

4.3.不得经营便利店或自助售货机相同或相似商品,也不得经营即食小吃以外的商品;

4.4.须自行隔断服务区现有餐厅面积;

4.5.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承包合同》所有条款。    

五、公告期限: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2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方或另行公告为止)。《即食小吃档口经营权承包合同》、动态报价开始时间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须知。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23日12:00时

八、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