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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S00008763
名称 漳诏高速公路白水、沙西2对停车区餐饮经营权整体承包
挂牌价 150万元
保证金 15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3-26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4-1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083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 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1.承包标的:漳诏高速公路白水、沙西2对停车区餐饮经营权整体承包。

1.2.停车区简介:

1.2.1.白水停车区:位于龙海市白水镇井园村90号K2360+223公里处,征地面积约73.33亩。承包点双侧餐厅营业面积约8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现场实地为准)。

1.2.2.沙西停车区:位于漳浦县沙西镇上亚边102号K2420+849公里处,征地面积约64.21亩。承包点双侧餐厅营业面积约52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现场实地为准)。

1.3.餐厅经营范围:中餐、西餐、快餐、特色面馆、地方传统小吃等。

1.4.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5年(不含装修期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福建省漳诏高速公路停车区餐饮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发包方给予承包方2个月装修期,装修期免承包管理费。

1.5.挂牌价:150万元。挂牌价为承包标的每年年承包管理费保底价。承包申请人针对每年年承包管理费保底价以网络动态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加价幅度为5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承包管理费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行业管理准备金和合同签署

2.1.承包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2.1.1.年承包管理费收取方式:在停车区收银系统建成前,按照承包管理费保底价支付承包管理费,收银系统建成后,每年均采取“承包管理费保底价和营业额(营业额指承包方在经营餐厅期间售出的未经扣除支出的总收入额)提成孰高的原则”确定承包管理费。每年承包管理费保底价为竞价成交价,每年营业额的提取比例为18%。承包管理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2.2.履约保证金支付金额:承包期限内5年年承包管理费保底价总额的10%。承包方应自竞价成交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交齐至发包方指定银行帐户。

2.3.装修保证金:20万元。承包方应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齐至发包方指定银行帐户。

2.4.行业管理考核准备金:按第一年年承包管理费保底价的5%提取。主要用于承包方不积极配合发包方行业管理,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不能满足行业管理有关要求,又未达到停业整顿、终止合同时而给予强制执行的费用及经济处罚的准备金。承包方应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齐至发包方指定银行帐户。

2.5.合同签署: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承包合同》。

三、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有效存续的成立3年及以上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餐饮的项目。

3.2.承包申请人系品牌连锁经营或地方特色品牌连锁企业,须提供10家连锁店(含加盟店在内,加盟店须提供加盟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承包申请人非品牌连锁经营企业,须提供仍在生效期内,针对不同承包(租赁)标的从事餐饮的由承包申请人签署的10份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以及2017年2月以来上述10份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相应的承包申请人向发包方(出租方)支付(含以提成方式支付,应提供相关银行回单等证明)承包费或租金的所有月或季或年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特别说明:(1)提供10份仍在生效期内,从事餐饮的,针对不同承包(租赁)标的由承包申请人签署的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中。若协议中无支付承包(金)管理费或租金的条款的(或无银行回单的),本项目将视为无效合同;(2)若提供的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的,其中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里包含若干个不同服务区的(若为一对服务区,也认定为一个),则视同认为提供了若干份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

3.3.1.上述10份仍在生效期内的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中须提供不少于5家相应发包方(出租方)出具的无业务纠纷、无欠款、信誉良好诚信证明。

3.4.承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存在重大经济违法。

3.5.承包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6.在福建省高速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统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3.7.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经营。

四、承包申请人(承包方)须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4.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承包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4.2.承包申请人(承包方)应按业主方规划、行业管理有关要求及应标承诺(经营装修方案)等对承包经营场所进行投资装修。但装修方案和装修效果,需由发包方审核并确认。承包期满后,投建的所有建(构)筑物及所有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含装修)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4.3.承包方同意按福建省高速公路停车区行业管理规定实施餐饮品牌化、多元化经营,充分展示自身或地方特色的餐饮品类,白水停车区单边应设置不少于2个档口,沙西停车区单边应设置不少于2个档口,在保证提供基本业态——快餐(含自助餐、套餐)的基础上,应引进驰名商标、老字号或由政府餐饮协会推荐的闽南特色小吃等知名品牌项目,形成高中低搭配、业态多元化的经营格局,餐饮档口要富有特色,品种应满足顾客多样化的需求。每个档口须为不同的餐饮品牌。

4.4.承包方需在经营场所安装监控探头,监控范围需覆盖收银台及配菜台,监控信息与收银数据需连接到发包方指定的后台管理系统。

4.5. 承包方的收银系统建立、运转、维护由发包方负责,但费用须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可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收银系统进行盘点,抽查收银小票与现金是否相符。

4.6.承包方需对每天的营业额进行对账并规范记录,发包方有权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承包方阶段性营业额进行审计。

4.7.承包方应加强收银管理,不允许出现不通过收银机进行销售的行为,如发现一次,扣罚履约保证金5000元整,出现三次以上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

4.8.发包方有权联系并配置包括但不限于POS机、支付宝、微信支付在内的各种非现金支付渠道,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4.9.除非获得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经营或变相经营“驿佳购”便利店之经营项目(含相近项目)。

4.10.承包方必须在收到发包方进场通知书后进行2个月餐饮装修,在餐饮装修期间包含完成单边不少于2个档口的装修布置且在2个月后立即开业运营。未及时开业每拖一天扣1%的“装修保证金”。

4.11.承包申请人(承包方)须无条件签署并全部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承包合同》。

五、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六、竞价保证金:

6.1.竞价保证金金额:150万元。

6.2.承包申请人须在2018年4月16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262)。

5.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承包申请人名称一致(否则报名无效),资金用途应当标明“漳诏高速餐饮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七、公告期限: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16日。承包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竞价规则和《承包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请意向承包申请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须知。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6日17时

九、网络动态报价开始时间:2018年4月17日15时

十、联系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