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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Y00006027
名称 漳州海达航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2-18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3-1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中心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1:漳州海达航运有限公司38%的股权,挂牌价27,493,981.73元;
标的2:漳州海达航运有限公司10%的股权,挂牌价7,235,258.35元。
二、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成立于1994年8月31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职工人数118人,地址位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内,为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旅客、车辆的轮渡运输(龙海至厦门车客渡船运输,漳州开发区至厦门普通客轮、高速客船运输);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港口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审批许可项目),港口设施、设备的租赁服务;停车场、贷运代理及相关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在厦门和漳州开发区分别建成车客轮渡码头各一座,停车场近27000平方米,其中:厦门7136平方米,漳州开发区19490平方米。办公用房6000多平方米,其中:厦门东渡路15号(同益码头)海达建有七层钢混结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267平方米,漳州开发区建有五层钢混结构海达公司办公楼,建筑面积2093平方米。
2、标的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 38%
2 厦门国际邮轮母港集团有限公司 27%
3 润东(香港)有限公司 25%
4 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10%
 
 本次转让标的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3、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1 资产总额 67,989,341.52 63,327,561.35 59,943,478.27
2 负债总额 7,109,166.52 6,917,958.98 10,468,023.89
3 净资产 60,880,175.00 56,409,602.37 49,475,454.38
4 营业收入 27,341,046.59 25,383,899.66 24,567,080.14
5 利润总额 8,165,899.26 -4,190,725.33 -6,932,531.09
6 所得税 2,094,572.92 308,942.63 -
7 净利润 6,071,326.34 -4,499,667.96 -6,932,531.09
 
4、评估结果:经评估,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06月30日,标的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为人民币柒仟贰佰叁拾伍万贰仟伍佰捌拾叁元伍角壹分(RMB72,352,583.51元),其中资产总额为81,109,965.28元,负债总额8,757,381.77元,净资产额为72,352,583.51元。
5、风险提示
(1)安全责任风险
标的企业主要经营海上客运,属风险行业,每年数百万人次的客运量,安全管理责任大。
(2)厦漳大桥通车影响
2013年5月28日,厦漳大桥通车,对标的企业车客渡经营产生了很大影响,使标的企业车客渡业务收入急剧下降。未来厦漳大桥有可能降低收费或免费,这将进一步影响标的企业的车客渡业务。
(3)未来R3线的影响
 目前,漳州开发区正在积极推进R3线城际轨道建设。R3线将通过厦漳海底隧道,连接漳州开发区和厦门岛。R3线建设将进一步为漳州开发区往返厦门提供交通便利,为厦门湾两岸交通出行提供更多选择,这有可能会较大影响标的企业的现有业务。
(4)标的企业海达综合楼产权问题
厦门海达综合楼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5号,该楼所在地块是由厦门市政府无偿划拨给标的企业,系由标的企业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的,双方于1998年3月13日订立《合资建房合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74.74万元,并享有该楼五、六、七层永久使用权。鉴于此前标的企业欠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一笔债务计人民币400万元,因标的企业无力偿还,2003年4月7日,双方协定,签订《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标的企业把厦门海达综合楼的第一、三、四层永久使用权亦转让给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以房屋使用权转让金抵偿所欠债务。目前,厦门海达综合楼资产归标的企业所有,但其一、三、四、五、六、七层的使用权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所有。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航运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或其下属公司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客运的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
3、至少拥有5年(含5年)以上海上运输经营经历。
4、经营期内未出现安全事故。
5、允许联合体受让,但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上述1-4项条款。
6、标的企业原股东竞买不受上述1-4项条款的约束,在同等条件下,保留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具备股权优先权的资格。
四、交易条件
1、 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转让方、受让方名下的国家规定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承继;
3、转让标的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4、受让方应在本项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5、受让方同时须承诺同意接受以下条件:
(1)保证漳州开发区海上服务质量,航班次数、船次间隔、营运时间、船票价格等须维持现有标准。若有调整,必须经海达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
(2)股权受让后,标的企业的重大资产处置、经营模式变更等重大事项须经标的企业董事会一致同意。标的企业董事会中,需保证润东(香港)有限公司委派人数占比不低于股比,保证润东(香港)有限公司最少委派一名标的企业高管。
(3)同意厦门海达综合楼维持现状,即继续履行标的企业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建房合同》及《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若需终止《合资建房合同》或/和《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由海达公司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共同协商处置方案。
(4)标的企业的员工处置。在充分尊重员工意愿的基础上,对标的企业员工进行妥善安排,不得随意对员工进行辞退或降低待遇。
(5)应积极争取漳州开发区至鼓浪屿航线。
五、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次国有股权转让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评估结果取得相关国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六、公告期限: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3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6年6月29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止或另行公告)。
七、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
八、交易保证金:标的1:人民币450万元;标的2:人民币110万元。
九、 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315362、87315906、0592-2083169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