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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6253
名称 泉州市丰泽区福鑫大厦房产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6-12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6-2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受泉州市鲤城物资总公司和福建省泉州市物资供应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或“委托方”、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对泉州市丰泽区福鑫大厦房产进行公开竞价销售,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SW2016012。
2、竞价标的:泉州市丰泽区福鑫大厦97套办公楼。
标的简介:福鑫大厦位于丰泽区泉秀街道沉洲路中段西侧,属于泉秀街道灯星社区,与泉州市客运中心站和领show天地的直线距离不到500米,离泉州浦西万达广场直线距离不到1公里。大厦总占地面积44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353.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2年8月29日。福鑫大厦地上建筑分为A区和B区,A区共10层,B区共12层,均有电梯。A区2-10层、B区8-12层均为挑高5.6米的办公楼(以下简称“挑高办公楼”), B区2-7层为层高3.4米-3.6米的办公楼(以下简称“普通办公楼”)。由于B区上部与下部层高不同,且B区8-12层实际与A区6-10层为同一平面,并互相连通,因此B区实际上的8-12层与A区的6-10层共用楼层数,即B区2-7层以上为B区6-10层。挑高办公楼每套为一个产权,普通办公楼每层为一个产权。福鑫大厦的设计单位为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泉州市丰泽北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厦门建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公开竞价销售的房产具体为A区2-10层、B区6-10层的挑高办公楼91套,B区2-7层的普通办公楼6层。具体详见“福鑫大厦房产竞价销售总清单”。本项目办公楼分批推出,各批次具体标的清单详见本项目各批次公告。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3、挂牌价:10200元/平方米起,具体每个标的的挂牌价、建筑面积、加价幅度等信息详见各批次具体标的清单。
4、交易保证金:挑高办公楼每个标的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普通办公楼每个标的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汇款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
若竞买人竞买某一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转为该标的定金,并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抵作该标的成交价款;竞价会完全结束前,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可向本中心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申请书》,经本中心审核通过后,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竞价会完全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会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
5、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外国机构和个人购买本项目标的的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6、对受让方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责任。
(3)受让方应当于标的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
(4)受让方应采取下列付款方式及期限支付成交价款:
①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将标的成交价款扣除定金(即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后的金额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后7个日历日内至委托方处(福鑫大厦1楼售楼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商业贷款方式付款:受让方应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将成交标的首付款扣除定金(即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后的金额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在付清首付款后7个日历日内至委托方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至少为成交价款的50%。余款由受让方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委托人贷款合作银行:泉州银行田安支行、中国银行泉州泉秀支行)
受让方采取商业贷款方式付款的,应知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的各项信贷政策,并可以合理的预见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相关信贷政策可能发生变化。如受让方因不符合信贷政策(无论是签订合同时或签订合同后颁布的信贷政策)致使贷款未被批准、贷款金额不足、贷款批准后银行拒绝放贷、贷款利率调整等的,则受让方均同意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15日内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或其他委托方同意的方式付清剩余房款。受让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所需的文件资料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办结贷款的全部递件手续。委托方在受让方办理贷款手续时给予受让方必要协助,但委托方不负有任何义务确保按揭贷款银行批准受让方的按揭贷款申请。
7、本项目按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竞价网站进入本竞价项目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每个标的的竞价分为自由报价阶段及限时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
网址1:www.qzcq0595.com
网址2:www.jinmajia.com/bjdt/index.shtml?uni_quanzhoucq
8、特别提示:
(1)竞买人在竞价成功,成为受让方(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后,须以竞买人(即受让方)自己的名义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文件,而不得变更受让方。本次竞价项目,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若联合竞买,竞买人须以联合竞买人的名义报名竞价,竞价成交后,在签定合同及办理权属证书时,合同及权属证书标明的产权人应与报名的联合竞买人的名单一致,不得更改。
(2)挑高办公楼的受让方若需要进行室内倒板的,应在交房前提前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合同》,由委托方在交房后统一施工,具体倒板位置、时间、费用等相关事项在《补充合同》中另行约定。
(3)由于受让方违约,导致其竞得标的无法成交的,竞价标的再次组织竞价时,原受让方应承担再次竞价的所有费用,若再次竞价的成交价款低于原竞价成交价款的,原受让方应当补足差额,且赔偿因此给委托人及本中心造成的一切损失,本中心和委托人将保留对其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4)标的竞价成交后,如受让方与委托方就竞得标的签订及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委托方仍应当向本中心交纳交易佣金;不论受让方与委托方最终是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受让方与委托方解除或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本中心已收取的交易佣金不予退还。
(5)若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可取消受让方受让资格、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当受让方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受让方的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委托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取证费、保全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受让方还应向委托人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①受让方未在竞买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
②受让方未按照《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约定支付首付款等款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③受让方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竞价文件的行为的。
(6)在竞价完全结束之前,若竞买人欲提前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竞买人应确定当前正在竞价的标的中没有其做出的最高有效报价,竞买人在向本中心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申请书》并通过本中心审核及委托人的同意后,即失去继续竞价资格。未通过审核及委托人的同意的,其退出申请无效,竞买人应继续参与竞价。
(7)竞得标的的专项维修资金根据政府部门相关最新规定缴纳,由受让方承担。
(8)竞得标的的预计交房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前。受让方可在竞价标的交付之日起360日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竞得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须缴纳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竞得标的的建筑面积、土地面积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确认的面积为准。成交标的根据房产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成交价款,多还少补。
(9)竞买人应对自身的注册帐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价大厅的用户,在报价大厅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本中心和金马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竞买人应确保自身网络的流畅。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网络延时等因素,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限时报价周期即将结束时进行竞买报价,以防止因网络延时造成报价不成功。
(11)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编号SW2016012号的项目公告及相关竞价文件(包括委托方和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主动地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通过解答意向竞买人或竞买人提出的澄清问题的方式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内容)内容直接作为出卖人与受让方双方签订的《商品买卖合同》组成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的内容可以直接参照公告内容执行。
9、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无需提供),同时交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非授权委托无须提供)。
(4)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5)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注:①本中心不提供复印服务,以上材料的复印件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复印,并在报名时提交给本中心。
②意向竞买人若以现金形式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在报名时应提供交易保证金原件。
10、报名及咨询地点:
(1)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及咨询),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十楼。
(2)泉州市丰泽区福鑫大厦(接受咨询及看样),地址:丰泽区泉秀街道沉洲路中段西侧福鑫大厦1楼售楼部。
11、公告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项目竞价结束。
12、竞价时间:
批次序号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1 2016年6月12日 2016年6月24日 45秒
2 2016年6月27日 2016年7月2日
每周一 每周六
结束
 
注:委托人和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竞买人应自行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www.qzcq0595.com)进行查阅,竞买人因未及时查阅本中心网站相关公告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本中心无关。
13、看样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项目竞价结束。看样地点:丰泽区泉秀街道沉洲路中段西侧福鑫大厦1楼售楼部。
14、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在标的挂牌期间,意向竞买人汇达交易保证金并完成报名手续即可参与正在挂牌标的的竞价。意向竞买人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即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至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报名。
15、交易佣金: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总额的0.7%向委托方收取交易佣金。
售房咨询热线:28665888
竞价专线:22189025、22819006、13305984025、15375815006
网络动态报价客服电话:4006010661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