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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06376
名称 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01-13商业房地产转让
挂牌价 106.81万元
保证金 1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8-12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9-0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 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标的: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475栋不分单元01-13商业房地产,整体转让
序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其中分摊面积(㎡)  
 
1 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01号门面 31.3 29.7 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041489号 九城浔分户国用(2011)第L0413号历史遗留问题补办 4.37 4.37  
2 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02号门面 51.75 49.11 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041488号 九城浔分户国用(2011)第L0414号历史遗留问题补办 7.22 7.22  
3 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03号门面 56.06 53.2 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041487号 九城浔分户国用(2011)第L0415号历史遗留问题补办 7.83 7.83  
4 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04号门面 46.81 44.42 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041486号 九城浔分户国用(2011)第L0416号历史遗留问题补办 6.53 6.53  
5 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05号门面 19.71 18.7 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041485号 九城浔分户国用(2011)第L0417号历史遗留问题补办 2.75 2.75  
6 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06号门面 15.42 14.63 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041484号 九城浔分户国用(2011)第L0418号历史遗留问题补办 2.15 2.15  
7 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07号门面 29.64 28.13 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041483号 九城浔分户国用(2011)第L0419号历史遗留问题补办 4.14 4.14  
8 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08号门面 18.44 17.5 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041482号 九城浔分户国用(2011)第L0420号历史遗留问题补办 2.57 2.57  
9 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09号门面 20.29 19.25 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041481号 九城浔分户国用(2011)第L0421号历史遗留问题补办 2.83 2.83  
10 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10号门面 15.42 14.63 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041480号 九城浔分户国用(2011)第L0422号历史遗留问题补办 2.15 2.15  
11 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11号门面 29.64 28.13 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041479号 九城浔分户国用(2011)第L0423号历史遗留问题补办 4.14 4.14  
12 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12号门面 19.71 18.7 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041478号 九城浔分户国用(2011)第L0424号历史遗留问题补办 2.75 2.75  
13 十里大道47号5栋不分单元13号门面 23.91 22.69 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041477号 九城浔分户国用(2011)第L0425号历史遗留问题补办 3.34 3.34  
合计 378.1 358.79   52.77 52.77  
                   
2、产权归属:福建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两证齐全,未抵押质押,不涉及诉讼,权属清晰。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47号。上述转让标的房屋性质均为自建房,混合结构;规划用途均为商业服务;地类(用途)均为门点用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划拨。标的租赁情况:租赁合同均已到期。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1,068,100元整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13个门面整体转让;
2、转让标的仅以现状转让,竞价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竞买人参与动态报价即表明已看样并对转让标的有关情况已详细了解,充分行使知情权,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3、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让标的成交确认,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水、电等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土地证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给予配合,但不承担办理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
7、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8、受让方须继续履行转让方与承租人签订的原《租赁合同》(如有)直至原合同期限届满;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五、公告期限:2016年  8月  12日—2016年  9月  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7年3月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六、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845911、87315276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