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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XM00009872
名称 漳州市角美左干渠3处管理房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9-13
挂牌结束日期 2018-10-0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592-2083169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

序号

租赁标的名称

租赁期限

(年)

建筑面积(平方米)

首年年

租金挂牌价(万元)

竞租

保证金

标的1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北引左干渠管理房号:16#、17#

5

124

18.75

19

标的2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北引左干渠管理房号:18#、19#

5

124

18.75

19

标的3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北引左干渠管理房号:20#

5

31

9.69

10

以上标的分别招租。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1: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北引左干渠管理房号:16#、17#(62㎡/间),间数:2间,建造面积总共约124平方米。地块的具体四至方位: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角美镇角海路农贸市场旁。目前带租约,租期至2018年9月30日。

租赁标的2: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北引左干渠管理房号:18#、19#(62㎡/间),间数:2间,建造面积总共约124平方米。地块的具体四至方位: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角美镇角海路农贸市场旁。目前带租约,租期至2018年9月30日。

租赁标的3: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北引左干渠管理房号:20#(31㎡/间),间数:1间,建造面积总共约31平方米。地块的具体四至方位: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角美镇角海路农贸市场旁。目前空置,产权明晰。

(2)(风险)提示

租赁物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资产,该房屋为角美左干渠管理房,在初建时未取得产权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租赁合同。

 

 “标的1”、“标的2”目前均租给他人使用,租赁期限至2018年9月30日。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未放弃优先承租权。

3、租赁用途:仅用于商业经营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不含使用明火或有油烟的餐饮、危险品行业、各类洗浴、足疗、保健按摩、美容美发、棋牌室、网吧、台球厅、录像厅、歌舞厅或其他娱乐场所、生产加工、仓库、洗车维修车辆等水质污染和噪声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秩序的行业,且需符合本市有关安全生存、环保要求,危化品行业禁入。

(2)消防梯道、配电房不得改变用途和减小使用面积。

(3)不得使用标的物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在标的物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从事的行业。

4、首年年租金挂牌价:标的1首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18.75万元;标的2首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18.75万元;标的3首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9.69万元。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包含其他任何税费,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水、电、卫生、公摊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出租方仅负责支付其收取租赁标的租金开票所产生的税金。

5、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年年租金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2%。

6、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7、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并以电汇方式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缴付,第二年租金承租方须在2019年 6月1日前支付,第三年租金承租方须在2020年6月1日前支付。第四年租金承租方须在2021年6月1日前支付。第五年租金承租方须在 2022年6月1日 前支付。相关税金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缴纳的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单位名称: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117010100100112337)。

8、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

(1)租赁履约保证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方支付首年2个月租金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给出租方。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租金。

(2)租金的管理办法:租金收入应及时足额入账并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核算。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竞租人应为具有良好信誉和经营实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企业。

3、意向承租人不得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具有不良记录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后,招租方有权取消报名资格,不良记录含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有恶意违约、拖欠租金或存在违约诉讼及其他不良情形等。承租方与出租人及其权属单位有历史经济纠纷的不得参加竞租。

4、竞(承)租企业竞租资格及承租用途须由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并通过。

三.竞租人(承租人)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人必须承担在标的物承租期间经营活动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及各项风险,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2、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人必须自行解决房屋装修、使用中涉及的卫生、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

3、承租人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相关事宜。装修时,承租人不得损坏原有的房屋主体结构和外墙立面景观,装修和变更设施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租赁期满,承租人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吊顶、壁橱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以及二次消防设施及其它消防配套设备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经营使用,房屋内不允许人员住宿。

7、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若原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签订。

8、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中途擅自退租或其他违约行为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首年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9、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需签订《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10、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五、竞价保证金:标的1为人民币19万元;标的2为人民币19万元;标的3为人民币10万元。

六、公告期限:2018年9月13日至2018 年10月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8年12月31日征集到竞租人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8 年10月9日17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八、竞价会时间:2018 年10月10日10时开始

九、联系人:王女士、许先生、赖先生、陆先生

电话: 0592-2083169、0591-87809323、87838107、8780009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