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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ZZ00025934
名称 福建省南靖安置管理站南靖县靖城镇草坂村黄珠山脚下荔枝园(计约835株荔枝树)五个收成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2-05
挂牌结束日期 2024-02-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荔枝园招租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南靖县靖城镇草坂村黄珠山脚下荔枝园(计约835株荔枝树)五个收成年租赁权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一次性报价”。竞租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标的位置与第一个收成年年租金竞价起始价等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南靖县靖城镇草坂村黄珠山脚下荔枝园(计约835株荔枝树)五个收成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陆“权益云”网站(www.unibid.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4年2月26日17:00:00前自行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荔枝园租赁合同书》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3年2月22日—2月23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

看样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 13859233295

报名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报名联系电话:0596-2029511 黄女士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2024年2月5日

 

 

    

 

 

南靖县靖城镇草坂村黄珠山脚下荔枝园(计约835株荔枝树)五个收成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荔枝园基本情况

非原承租人

一次报价期

原承租人行使

优先承租权期

(计15 分钟)

第一个收成年年租金

竞价起始价

竞价保证方式

1

南靖县靖城镇草坂村黄珠山脚下荔枝园(计约835株荔枝树)五个收成年租赁权

该荔枝园坐落于漳州市南靖县靖城镇草坂村(现为漳州市高新区靖圆办草坂村)黄珠山脚下,面积约111.45亩,现有荔枝树计约835株(树干直径大于15公分),标的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2024年2月27日 09:00:00 至

2024年2月27日

10:00:00

2024年2月27日10:00:01 至

2024年2月27日10:15:00

52605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2000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7:00:00。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 161020100100084408100560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的,不收取竞价保证金,但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备注: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含优先权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行使优先权)。本项目“网络一次性报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两个阶段:

(1)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从2024年2月27日09:00:00至2024年2月27日10:00:00止,在此阶段,非原承租人可以对标的进行一次报价(仅有一次报价机会,不设加价幅度),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该阶段结束之时,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出现最高相同报价的,确定报价时间在 前的竞标人为最高报价者)的原则确定该阶段的最高报价者。在此阶段原承租人不用进行报价。

(2)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时限为15分钟,即自2024年2月27日10:00:01至2024年2月27日10:15:00止。进入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可以通过点击“我要行权”的按钮选择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权,则由原承租人以当前最高报价优先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在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

(3)若所有非原租户竞标人均未报价或未能有效报价,则在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仍需通过点击“我要行权”并确认后方可以起始价取得承租权。若非原承租人和原承租人均未报价或行权的,则该标的流标。

2、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荔枝园租赁合同书》逾期未办理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竞得的自然人竞价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5个收成年租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承租期限为五个收成年:从《荔枝园租赁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具体为:

第一个收成年自从《荔枝园租赁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第二个收成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第三个收成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第四个收成年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第五个收成年自2028年1月1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

4、租金及缴交:

 1各收成年不区分月份数差别,统一以收成年作为单位,租金按收成年年租金计算;

(2)租金金额:租赁期内,第一个收成年、第二个收成年和第三个收成年年租金相同,第四个收成年年租金在第三个收成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四个收成年和第五个收成年年租金相同;

(3)租金缴交:承租方须于《荔枝园租赁合同书》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五个收成年的全部租金。

5、承租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于《荔枝园租赁合同书》签订当日缴交履约保证金10000元。

6、承租方应当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租期内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以及债权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出租方不减少承租款。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将荔枝园及土地转租或转租给第三人,如将荔枝园转租,应当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

承租方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不得进行掠夺性生产,承租期内允许自然死亡1%,超过1%部分每死亡一株承租方应赔偿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死亡在1%以内的出租方直接收回,不奖励。

前两个收成年允许承租方对荔枝树进行矮化,承租方必须在矮化前向出租方提交申请报告,并将矮化后的树拍照交出租方作为资料存档,以便期满验收时对比。植株矮化要求不低于1.5米,矮化树期满验收时树冠四面直径应达到2.5米以上,否则视为死株计算。矮化锯掉的枝条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后三个收成年不允许植株矮化,如承租方私自矮化,这些矮化树期满移交时将不计入总数,承租方将面临赔偿风险。

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准投入任何固定设施建设及果树农作物种植,如有投入,承租期满由承租方自行处理,若不处理,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荔枝园承租仅限于荔枝果实采收,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不得在荔枝园内经营农家乐及从事其他非荔枝采收的生产经营活动。承租期内承租方应当守好荔枝园土地做好荔枝园护林防火工作,发现土地被人侵占种植、搭盖各类建筑、私建坟墓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

7、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8、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9、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荔枝园租赁合同书》等挂牌交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