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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ND00032114
名称 福鼎市点头镇长春街36号(现长春路39号、41-1号)房屋及福鼎市太姥山镇玉池街金麟路110号房屋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9-15
挂牌结束日期 2025-09-28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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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受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买受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5117(1)

2.竞价标的:福鼎市点头镇长春街36号(现长春路39号、41-1号)房屋及福鼎市太姥山镇玉池街金麟路110号房屋转让。

(1)标的1:位于福鼎市点头镇长春街 36 号,为混合结构无电梯楼宇。约建成于1999年。总楼层五层,一层临长春路,门面宽约7.2米,进深约9.5米,层高约3.8米,二层三层、四层层高约3米,五层层高约2.8米。室内中档装修,楼地面为砖金刚板,内墙面为涂料、面砖,天棚扣板吊顶、涂料。系委托方根据 1998 年5 月与点头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转让于点头镇政府,包括土地及地面建筑,并拆迁重建。土地面积为66.96平方米,建筑面积311.92平方米。购买时有财务付款凭证。目前,该资产无产权争议。周边人流量较大,商服繁华度较好。附近有长春街、扆山中路、镇江路等道路,交通便捷度较好。附近有点头汽车站、农业银行营业厅、点头小学、福鼎九中、点头卫生院等,外部配套设施较齐全。周围环境较好、整洁,无空气、噪声、水等污染;道路清洁,环境卫生较好;乱扔垃圾现象较少,治安状况较好,总体分析环境较好。标的以现状为准。

(2)标的2:坐落于福鼎市太姥山镇玉池街金麟路110号。周边人流量较大商服繁华度较好。附近有玉池路、金麟路等道路,交通便捷度较好。附近有中国农业银行营业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厅、太姥山中心卫生院、太姥山汽车站、步行街、秦屿中心小学、福鼎市第十七中学等,外部配套设施较齐全。周围环境较好、整洁,无空气、噪声、水等污染;道路清洁,环境卫生较好;乱扔垃圾现象较少,治安状况较好,总体分析环境较好。所处楼宇为混合结构无电梯楼宇,约建成于1977年。总楼层三层,一层临金麟路,门面宽约4米,进深约16米,层高约3.5米,二层、三层层高约 3米。室内中档装修,楼地面为瓷砖、金刚板,内墙面为涂料、面砖,天棚扣板吊顶、涂料标的以现状为准。

具体详见如下:

序号

门牌

土地面积约(㎡)

住宅建筑面积约(㎡)

挂牌价

交易保证金

1

福鼎市点头镇长春街36号(现长春路39号、41-1号)

66.96

311.91

762644

80000

2

福鼎市太姥山镇玉池街金麟路110号

65.83

189.63

2056537

210000

(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产权证书号:

  1. 标的1:无;
  2. 标的2: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鼎国用(2012)第0755号)【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4.楼层总数:标的1:楼层总数5;标的2:楼层总数3;

5.所在楼层:标的1:所在楼层1—5;标的2:所在楼层1—3;

6.装修情况:室内中档装修,楼地面为砖金刚板,内墙面为涂料、面砖,天棚扣板吊顶、涂料;

7.支付方式:交易价款应当以人民币计价。资产转让成交后,转让价款应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须在《房屋买卖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8.税费: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或规定不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

9.合同的签订: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10、是否有优先购买权:无;

11、风险提示(不确定性事项):由于标的建设较久,请买受方自行现场勘查标的及相关水电及消防设备设施使用情况。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买受方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买受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标的1无房产证及土地证,标的2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该标的物产权手续不齐全,可能存在无法办理过户的情形;请自行与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组织方及委托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后续因产权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业务办理均由受让方承担负责。

12.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意向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余款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成交价余款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前转入本公司账户)。

  • 意向买受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28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5年9月28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买受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买受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房屋买卖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买受方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买受人(或授权代表)签章(自然人报名,无法加盖公章的,应选择签字并加盖手印,下同)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买受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

(7)经意向买受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买受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买受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买受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

(9)其他证明文件(若有)。

2、意向买受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买受方,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买受方,组织方和出让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买受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买受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出让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买人(买受人)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一)非竞价组织方原因导致本次房产交易不能办理过户的,竞买人不得追究竞价组织方的责任。

(二)太姥山镇玉池街金麟路110号房产涉及到土地出让金,由买受方承担。

(三)《公开竞价文件》有要求的以《公开竞价文件》为准,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转让标的介绍系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买受方应自行查看了解,参与竞价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且接受转让标的现状。

(2)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3)其他:统一看样时间:2025年9月28日上午(仅上班时间),看样联系方式:何小姐13850338295。

十一、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