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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8046
名称 泉州市第二公共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公交车车厢内广告位置经营权公开竞价招租项目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7-10-13
挂牌结束日期 2017-10-26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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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泉州市第二公共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公交车车厢内广告位置(车载视频、车厢内看板、拉手、语音报站)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G2017009

二、竞价标的:泉州市第二公共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公交车车厢内广告位置(车载视频、车厢内看板、拉手、语音报站)经营权。

三、标的简介:

1、泉州市第二公共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公交车车厢内广告位置(车载视频、车厢内看板、拉手、语音报站)出租,以及合同履行期间新增(减少)公交车辆的车厢内(车载视频、车厢内看板、拉手、语音报站)广告位置经营权。竞价标的共有11条线路132部公交车,具体明细详见《公交线路及车辆现状明细表》,其中不包含K701路车辆拉手广告位。

2、出租期限:5年(本合同期限包含车厢内车载视频、车厢内看板、拉手、语音报站的安装、招商期2个月,计入经营权出租期限但不免收广告租金)。

四、标的年租金挂牌价:每部车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元整(1450/部)。

五、经营权租金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每月前5日内支付当期租金。

六、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

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与出租方签定《公交车车厢内广告位置(车载视频、车厢内看板、拉手、语音报站)出租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

七、履约保证金:13.2万元整。

八、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合法存续的企、事业法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且注册满五年以上(含五年)。

2、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

3201311日至今运营城市(地市级)公交车载广告。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411-20161231日)均处于盈利状态,且近三年营业额(以每年文化事业建设费缴交单据为凭证)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良好。若未能严格履行与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或其授权单位签定的合同或因不履行合同,以及有诉讼未了结的案件、拖欠广告租金尚未缴清的、有其它违规不良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价。

6、竞租人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单位和法人代表无贿赂证明。

7、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九、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广告设计要美观、大方、和谐。

2、车厢内车载视频要求:

1)承租方自行承担车载视频设备的购买、安装、维护等一切相关费用。

所购买的设备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

设备安装不得影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车辆智能调度终端的正常使用、不得遮挡电子报站器显示屏、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及其它车载设备的正常运行。

安装时应确保防盗,防火,防水等措施,对于因车载视频设备安装、更换所导致的车辆故障,承租方须承担责任。

车载视频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载视频设备能正常使用,并不会对车内乘客造成危害,因车载视频设备造成的安全问题,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2)承租方应在签订《公交车车厢内广告位置(车载视频、车厢内看板、拉手、语音报站)出租合同》之日起二个月内将设备安装在标的车辆上,调试正常后方可使用。

3)车载显示器应安装在车厢前部指定位置,每辆车限装一台显示器。

4)车载视频设备包括液晶显示器(不得大于19寸)、隐敝式播放器、其它辅材等,不得影响车内整体美观。

5)承租方经营发布广告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合同规定的位置、形式和版面要求,严格做到广告版面图案清新,内容健康、翔实,制作精良,不得发布有关性病、整容(丰胸)、男科、女(妇)科、私人医院及门诊部等内容的广告,同时必须无偿配合出租方发布相关公益视频宣传广告。

6)车载视频播放时音量不得高于55分贝。

3、车厢内看板位置要求:

1)公交车车厢内看板广告的广告版面位置,仅限于向车厢内乘客发布,不得在面临车窗一侧或透过车窗向外发布广告。

2)出租方仅提供给承租方安装看板广告版面的位置,承租方必须自行测量指定车辆版面位置的尺寸并负责4个看板版面设置、维护、更换所需的一切费用,且广告版面不得设置电源或其他辅助光源。

3)承租方所设置的4个广告版面材质、样式必须一致,并根据出租方要求设置2个版面(行车指南、乘车须知)等内容,如出租方需对公益广告版面内容进行修改、更新时,承租方应于5日内无条件无偿为出租方完成制作及更换。

4)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设置广告版面规格、样式、材料等要求进行设置。

5)承租方安装广告设施时应确保设备有防盗、防火、防水措施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出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的安装、使用,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

6)承租方应在签订《公交车车厢内广告位置(车载视频、车厢内看板、拉手、语音报站)出租合同》起二个月内完成合同内所有广告设施及版面安装(无商业广告时应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

7)经营发布广告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位置、形式和版面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广告版面图案清新,内容健康、翔实,制作精良,不得发布有关性病、整容(丰胸)、男科、妇科、私人医院及门诊部等内容不雅的广告。

8)除出租方上述规定的版面位置外,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任何广告。

4、车厢内拉手位置要求:

1)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公交车车厢内的拉手广告位置及数量以签订《公交车车厢内广告位置(车载视频、车厢内看板、拉手、语音报站)出租合同》时双方确认为准,承租方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费进行增设,但每辆公交车设置的拉手广告位置累计不得超过规定数量,且拉手广告设置的位置必须由出租方指定。

2)若承租方需增设拉手版面,须经出租方同意,由其自行采购、安装,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且承租方增设的拉手必须与出租方提供的拉手样式一致。

3)若承租方需对拉手样式进行更改或设置异型广告样式,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设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经营发布广告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位置、形式和版面要求,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广告版面图案清新,内容健康、翔实,制作精良,不得发布有关性病、整容(丰胸)、男科、妇科、私人医院及门诊部等内容的广告。

5)承租方安装广告设施时应确保设备有防盗、防火、防水措施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出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的安装、使用,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

5、公交车语音报站广告要求:

1)语音广告仅限于到站播报,如“XXX提示您,XXX站到了,其他语音时段不得播放广告。

2)广告内容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设置,语音广告的制作费用由承租方和出租方商定,按次收取。

3)经营发布广告必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发布有关性病、整容(丰胸)、男科、妇科、私人医院及门诊部等内容的广告。

4)没有报站器的车辆,车厢租赁费用不予减免。

6、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租金等款项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至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定通知书》。承租方应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定《公交车车厢内广告位置(车载视频、车厢内看板、拉手、语音报站)出租合同》。

7、其他要求见《公交车车厢内广告位置(车载视频、车厢内看板、拉手、语音报站)出租合同》。

十、特别提示:

1、竞租人在公告规定的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竞价标的情况,并对标的物的价值、制作、使用等进行审核、判定。竞租人不咨询、不到现场看样或错过咨询、看样时间,均视为对该标的物的认可、知情,并自愿承担责任。竞价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竞价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租金计算: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代收的第一期租金按以下公式计算:(132×每辆车每年成交价)÷12个月。

租金按月据实结算,(以实际交接车辆数×每辆车每年成交价)÷12个月计算。

十一、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有授权);

4、《承诺函》壹份(经意向竞租人或受托人签章);

5、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经意向竞租人签章的《公交车车厢内广告位置(车载视频、车厢内看板、拉手、语音报站)出租合同》;

7201311日至今运营城市(地市级)公交车载广告的证明材料;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411-20161231日)均处于盈利状态,且近三年营业额(以每年文化事业建设费缴交单据为凭证)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9、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单位和法人代表无贿赂证明。

十二、项目公告时间:20171013日至20171026日。

十三、交易保证金汇达及报名截止时间:2017102617时。

意向竞租人应至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注册用户名,并于20171026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305306室)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十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305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承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邮寄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将竞价材料(竞价材料电子版可以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邮寄至本中心,收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305306室,竞价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达(以本中心签收竞价材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承租人应在信封上标明报名竞价字样。本中心对竞价材料按时寄达的意向承租人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意向承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邮寄报名注意事项:(1)竞价材料文本可以从本中心网站上的项目公告附件中下载或者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意向承租人应该按照示例填写竞价材料并签章(2)意向承租人应自行至本中心网站学习竞价流程,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竞价系统申请参与本项目竞价,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项目报名联系人。(3)意向承租人应尽量提前邮寄竞价材料、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和登录竞价系统申请项目竞价,由于意向承租人竞价资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中心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激活的,均视为意向承租人报名不成功,不得成为竞租人。

十五、看样时间:20171013日至20171026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十六、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出租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71027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十七、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年租金挂牌价

(元/部)

租赁期

(年)

加价幅度

(元/部)

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1

泉州市第二公共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公交车车厢内广告位置(车载视频、车厢内看板、拉手、语音报站)经营权

1450

5

20

2017-10-27

10:00

90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71013日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并以5个日历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十八、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十九、交易佣金:中心以竞价成交的5年租金总额为基数按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5年租金总额按以下公式计算:132×每辆车每年成交价×5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22819006

电子邮箱:pierce0011@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