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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9895
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工程K3矿体(K10+580-K10+840段左侧)荒料公开竞价转让项目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9-11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9-25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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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16 号码头-海玉路)工程K3矿体(K10+580-K10+840段左侧)荒料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SW2018080。

2、竞价标的: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16 号码头-海玉路)工程K3矿体(K10+580-K10+840段左侧)荒料。挂牌价:人民币肆佰伍拾壹万元整(¥4,510,000.00)。

3、标的简介:

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16 号码头-海玉路)工程中的路基工程包含有石方路基。根据K3施工图纸(详见附件1),共有石方6.2384万m³;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16号码头-海玉路)工程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地质报告(详见附件2),预计可开采荒料约2.08万m³,转让标的为石材约3万m³(含荒料约2.08万m³)归受让方所有。此次标的总量为估算量。经开采,天然花岗岩荒料不足2.08万m³的,受让方自行承担开采结果,标的总量以受让方实际开采荒料量为准;开采的天然花岗岩荒料超过3万m³的,超过部分不作为转让标的。整个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16 号码头-海玉路)工程预计工期为12个月左右,受让方须在自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100日内完成K3矿体的开采、加工和运输等作业。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履约保证金在开采完工后,经检查受让方无损害转让方及第三方利益,且无违约情形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

5、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若竞买人竞买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买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应注明“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35001652490059678678

6、特别提示:

(1)本公开竞价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2)本项目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现状有否本中心未知的、在竞价前未能告知竞买人的瑕疵,并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网址:www.jinmajia.com/bjdt/?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4)开采K3矿体、加工剩余普通建筑用石料以及外运荒料的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转让标的产权归受让方所有,权利、风险及安全责任随之转移给受让方。

7、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叁级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8、对受让方的要求:

(1)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成交价款、交易佣金;或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于竞买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50%、交易佣金,其余款项(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结算)于开工后2个月内支付,并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3)本中心在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竞价项目受让方缴交的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4)受让方公司法人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否则转让方将取消其受让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5)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根据转让方要求及时组织K10+580 -K10+840段左侧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的开挖、清理、外运,不得影响转让方施工单位的施工,造成安全隐患。合同工期100天(含办理爆破等所有手续时间,因施工工期紧,施工生产用电由转让方代为申请(预计10月10日前可通电),费用约16万,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6)标的交接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开挖、装卸、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和交易佣金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应认可此次竞价的K10+580 -K10+840段左侧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的估算量,转让标的数量以本公告第3条规定为准,受让方不得因转让标的实际量低于估算量等原因向转让方提出赔偿诉求。

(8)受让方应在签订合同后100天内完成本次转让范围内全部石方的施工任务,并将标的转让的石方外运完成,石方开挖应在道路红线范围内施工至道路设计标高,并按照设计要求提交经转让方验收合格的路基及边坡,以便后续的管道、路面、交安及绿化工程施工,确保项目总体工期的实现。

(9)受让方应自行修筑便道进入施工场地,便道出入口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本项目工地的相关规定。

(10)受让方应负责施工段落300m范围内的交通保畅工作。

(11)受让方应承担石材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责任及施工区域因施工方法所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应承担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责任。

(12)受让方应自行解决办理爆破施工许可等所有工作。施工生产用电由转让方代为申请,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因施工组织及其它原因,转让方申请的施工用电不能满足受让方现场实际需要的,受让方应自行考虑,转让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受让方也不得以此作为工期延长的理由。

(13)转让石材约3万m³,含荒料约2.08万m³(不足2.08万m³的,受让数量以受让方实际开采荒料量为准;开采的天然花岗岩荒料超过3万m³的,超过部分不作为转让标的);剩余普通建筑用石料,受让方应无偿加工至最大粒径不超过30cm后,由海湾大道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泉州闽路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行装车从开采现场运至施工地点,用于海湾大道工程项目缺方。整个转让标的所有外运石方不得超过3万m³。

(14)其他要求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9、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资产转让合同》。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10、公告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25日。

11、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日17时15分。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账号,并于2018年9月25日17时15分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2)邮寄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将竞价材料(竞价材料电子版应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邮寄至本中心,收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竞价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达(以本中心签收竞价材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竞买人应在信封上标明“报名竞价”字样。本中心对竞价材料按时寄达的意向竞买人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邮寄报名注意事项:

(1)竞价材料电子文本应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意向竞买人应该按照示例填写竞价材料并签章。(2)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至本中心网站学习竞价流程,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竞价系统申请参与本项目竞价,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项目报名联系人。(3)意向竞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有关标的的《公开竞价文件》的电子文本。(4)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评估竞价材料邮寄及送达时间,由于意向竞买人竞价资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中心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激活竞价账号的,均视为意向竞买人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建议提前邮寄竞价材料、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和登录竞价系统申请项目竞价。

13、看样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25日(仅上班时间)。意向竞买人应先至本中心领取看样介绍函,凭介绍函至看样地点进行看样。

14、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转让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8年9月26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5、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1

QZSW2018080

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16 号码头-海玉路)工程K3矿体(K10+580-K10+840段左侧)荒料

451

10

2018年9月26日10:00

90秒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8年9月11日开始。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竞买人可以对项目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并以5个日历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6、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受让方。

17、交易佣金:中心以竞价成交总额为基数按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佣金。

联系人:钟先生 邮箱:en8989@qzcq0595.com

联系电话:0595-22189091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