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地市产权专栏 > 泉州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10476
名称 泉港区峰尾镇奎壁村沿海大通道北侧政府储备地公开招租项目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8-12-06
挂牌结束日期 2018-12-1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网络一次方式对泉港区峰尾镇奎壁村沿海大通道北侧政府储备地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XZL2018383。

2、标的名称:泉港区峰尾镇奎壁村沿海大通道北侧政府储备地。

3、标的地址:泉港区峰尾镇奎壁村沿海大通道北侧政府储备地。

4、标的面积:3.9亩。

5、装修情况:以实际用地为准。

6、挂牌价:16380元/年。

7、租赁期:2年。

8、装修期:无。

9、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承租方应在每年度第一个月五日前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无。

11、租赁用途:仅作为仓储用地使用,不得用于经营店、超市、酒店、娱乐场所等。应完善消防安全、环保等事项,并限制高危险、高污染等行业。

12、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

13、交易保证金:20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4、交易保证金账户:

(1)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丰泽支行银行账号:152690100100090830

15、公告时间:2018-12-06 至 2018-12-19。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8-12-19 17:00:00

(1)意向承租人应至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一次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7、看样时间:2018-12-06至2018-12-19。(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王先生 jjdt.jinmajia.com/once/?org=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5)原承租人报名参与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该标的为政府储备地,租赁期间若该地块政府有其他用途,委托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应将标的物恢复到净地后交还委托方;在竞租成功后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必须书面承诺该地块租期结束后,将标的恢复到净地后交还委托方。

(7)该标的为政府储备地,租赁期间内如因政府需要出让该储备地或委托方对该储备地另有用途,可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必须接到委托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腾空该储备地并归还给委托方。

2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

(3)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4)该标的不得转租、转借或转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承租方必须服从委托方的管理,并签订《房屋(场地)安全责任状》,承租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加强场所的安全管理,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自行负责标的的卫生。承租方应管理好在租赁标的内活动的人员,不得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此产生的问题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7)承租期间,承租方如需搭建(构)筑物的,应当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再报经委托方同意方可实施,相关费用及责任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得在该租用宗地内建筑永久设施,租赁期内如因政府建设需要,承租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及搬迁该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委托方不予任何补偿;

(8)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2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由我中心提供);

(6)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租赁合同》(由我中心提供);

(7)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4、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竞价开始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25、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6、交易服务费: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7、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传真:0595-22189023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邮箱:lzk@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