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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10582
名称 泉州捷峰轻工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一辆、 机器设备一批和存货一批公开竞价转让项目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8-12-14
挂牌结束日期 2018-12-2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泉州捷峰轻工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一辆、机器设备一批和存货一批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SW2018104。

2、竞价标的:泉州捷峰轻工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一辆、机器设备一批和存货一批。挂牌价均为不含税价。

3、标的简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

1

公务用车一辆(闽CE8190)

7563元

2

机器设备一批

886900元

3

存货一批

45677元

(1)标的1简介:品牌型号为别克SGM7252GL,制造厂为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购置于2003年4月,已行驶里程35万多公里,车身为黑色,排量2490ML,车架号为LSGWL52D13S150565,发动机号为30415224。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车辆交强险有效期至2018年4月23日。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24日。

(2)标的2简介:详见《机器设备明细表》。

(3)标的3简介:详见《存货明细表》。

规格型号和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价成交后不再进行清点。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

标的1:人民币贰仟元(¥2000.00);

标的2: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

标的3: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

若竞买人竞买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中的一半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订之日起直接转为成交价款,另外一半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标的交割完毕并结清相关费用后(即本中心收到受让方提交的《资产交割完毕函》和《实物资产转让协议书》或《二手车买卖合同》后)按原渠道无息返还。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买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应注明“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

5、特别提示:

(1)本标的以现状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所载标的的数量、质量、型号、材质、性能、归属、保存情况等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现状有否本中心未知的、在竞价前未能告知竞买人的瑕疵,并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网址: www.jinmajia.com/bjdt/?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3)委托方承担和负责处理标的1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或违法行为;受让方承担和负责处理标的1交付后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或违法行为。标的1补办年检及交强险由受让方办理,费用自理。

(4)受让方需对拆卸及运输工作中的费用及安全负完全责任。

(5)意向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至标的存放场地进行看样,看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8959803866。

(6)本公开竞价项目的《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7)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6、对受让方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受让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转让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3)标的1的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即车辆所属单位)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并在《二手车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车辆办理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2和标的3的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协议书》,并在《实物资产转让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标的移交手续。

(4)标的交接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以及标的转让应缴纳的相关税金和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1的受让方应在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与转让方共同签订《资产交割完毕函》, 并将《资产交割完毕函》和《二手车买卖合同》送达本中心。

标的2和标的3的受让方应在成交标的物全部转移完毕后与转让方共同签订《资产交割完毕函》,并将《资产交割完毕函》和《实物资产转让协议书》送达本中心。

(6)其他要求详见《实物资产转让协议书》或《二手车买卖合同》。

7、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实物资产转让协议书》或《二手车买卖合同》。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8、公告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8日。

9、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账号,并于2018年12月28日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0、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2)邮寄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将竞价材料(竞价材料电子版可以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邮寄至本中心,收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竞价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达(以本中心签收竞价材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竞买人应在信封上标明“报名竞价”字样。本中心对竞价材料按时寄达的意向竞买人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邮寄报名注意事项:(1)竞价材料电子文本应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意向竞买人应该按照示例填写竞价材料并签章。(2)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至本中心网站学习竞价流程,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竞价系统申请参与本项目竞价,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项目报名联系人。(3)意向竞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有关标的的《公开竞价文件》的电子文本。(4)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评估竞价材料邮寄及送达时间,由于意向竞买人竞价资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中心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激活竞价账号的,均视为意向竞买人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建议提前邮寄竞价材料、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和登录竞价系统申请项目竞价。

11、看样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2018年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

12、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8年12月29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3、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元)

加价幅度(元)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1

公务用车一辆

(闽CE8190)

7563元

100

2018-12-29

10:00

90秒

2

机器设备一批

886900元

5000

2018-12-29

10:30

90秒

3

存货一批

45677元

500

2018-12-29

11:00

90秒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8年12月17日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某标的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该标的限时报价阶段;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该标的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并以5个日历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4、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受让方。

15、交易服务费:本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金额参照闽价服〔2008〕259号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

电子邮箱:pierce0011@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