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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0543
名称 泉州市丰泽区美食街国泰观邸商业店面首批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2-02-10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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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对泉州市丰泽区美食街国泰观邸14间商业店面进行公开竞价销售,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项目编号:SW2012001。2、竞价标的:泉州市丰泽区美食街国泰观邸14间商业店面标的简介:国泰观邸商业店面西临美食街、温陵路,北侧与温陵中心菜市场相邻,东临丰泽新村,南临津淮街;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本项目共推出国泰观邸商业店面14间,分别为1号楼4间、2号楼3间、3号楼3间、4号楼2间、7号楼2间。首批推出的标的为1号楼09号(61.49㎡)、10号(58.79㎡)、11号(60.82㎡)、12号(54.73㎡)店面共计4间,详见“国泰观邸首批店面竞价销售清单”3、挂牌价:1号楼09号、10号店面为每平方米39500元;1号楼11号、12号店面为每平方米38000元。4、交易保证金:每个标的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若竞买人竞买某一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转为该标的首付款;竞价会完全结束前,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可向本中心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申请书》,经本中心审核通过后,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竞价会完全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会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5、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意向竞买人应是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外国机构和个人购买本项目标的的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6、对受让方的要求:(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责任。(3)受让方应当于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并于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标的首付款汇至委托方账户,在付清首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至委托方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7、本项目按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应登录以下网站注册金马甲账户,并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竞价网站进入本竞价项目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每个标的的竞价分为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网址1:www.qzcq0595.com网址2:www.jinmajia.com/bjdt/index.shtml?uni_quanzhoucq8、特别提示:(1)本次竞买店面的水、电均已到位,竞买成功后,受让方应自行到水、电等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开户等相关手续,店面的其他配套设施(如数字电视、电话等)的办理亦由受让方自行负责。(2)首批竞价销售的4间店面已经全部出租,租赁期限为2011年4月10日至2016年4月9日。租期前三年月租金约为110元/㎡,第4-5年按上年的10%递增。受让方应无条件承接租赁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自受让方缴清全部成交价款或者办理完毕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相应店面的租金归受让方所有。(3)竞买人在成为受让方后,须以受让方名称签定《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文件,而不得变更受让方名称。(4)由于受让方违约,导致其竞得标的无法成交的,竞价标的再次组织竞价时,原受让方应承担再次竞价的所有费用,若再次竞价的成交价款低于原竞价成交价款的,原受让方应当补足差额,且本中心和金马甲公司将保留对其进一步追诉的权利。(5)若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可取消受让方受让资格、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当受让方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受让方将向委托方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①受让方未在竞买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送达贵中心。②受让方未按照《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约定支付交易佣金、首付款等款项,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③受让方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竞价文件的行为的。④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6)竞价成交后, 受让方应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自动抵作首付款)汇至委托方账户,并在付清首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经本中心盖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和首付款付款凭证至委托方处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余款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支付:①一次性付款:在交清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一次性付清余款。②按揭付款:在交清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好所有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应提交的材料,自行到银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注:委托方为受让方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提供协助,但受让方是否能获得贷款及获得多少贷款,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委托方及本中心无关;若贷款机构在按揭贷款审批过程中要求受让方增加首付款比例的,受让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将需增加支付的首付款金额付至委托方账户;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受让方未能获得贷款的,受让方均应将所竞得标的的剩余成交价款直接支付给委托方。(7)受让方按约定付清相关款项后,由委托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负责与受让方办理交割手续。受让方凭《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及购房发票到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成交标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所须缴纳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本次竞价成交标的的土地面积、建筑面积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州市住建局确认的面积为准,成交标的根据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成交价款,多还少补。(8)竞买人应对自身的注册帐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价大厅的用户,在报价大厅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本中心和金马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9、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1)金马甲注册账号;(2)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非授权委托无须提供);(5)《承诺函》(编号为SW2012001,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6)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注:①本中心不提供复印服务,以上材料的复印件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复印,并在报名时提交给本中心。②意向竞买人若以现金形式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在报名时应提供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10、报名及咨询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一楼。11、公告时间:2012年1月19日至2012年2月10日 。12、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2月10日17时。13、看样时间:2012年1月19日至2012年2月10日。14、竞价时间:2012年1月19日开始自由报价,2012年2月12日开始限时报价。15、交易佣金: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金额的0.7%向受让方收取交易佣金。注:委托方和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泉州晚报和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竞价专线:0595-22189025 2281900915375815006 15375815009网络动态报价客服电话:4006100301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