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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东庠渔场附近海域渔业捕捞经营权意向承租方征集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9

受福建省平潭县东庠渔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现对平潭综合实验区东庠渔场附近海域渔业捕捞经营权招租项目公开征集意向承租方,预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现状

租赁标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东庠渔场附近海域渔业捕捞经营权。租赁标的位于东庠门北面至芦头鼻(礁)横西面。

租赁标的现状图

(二)租赁标的仅限用于合法合规的渔业捕捞生产经营活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如需变更,须经我司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租方利用本租赁标的开展有关业务,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区域或区域周边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变质及有毒等危险品,严禁利用该租赁标的区域或租赁标的区域周边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二、联系方式

委托方联系电话:18965081896、13055902166

委托方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5层

服务机构联系电话:0591-86160106

服务机构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9层。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91-87808016

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欢迎意向方按以上联系方式进行接洽磋商。

特别提示:本征集意向承租方预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方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征集意向承租方预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我中心、委托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中心、委托方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项目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