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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03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印发之日后提交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申请的,依照本办法和标准执行。

 

附件:《煤炭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标准》.zip

 

 

应 急 管 理 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