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信息 | |
| 编号 | ZZ00044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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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漳州海关芗城区元光南路10-2号店面三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10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09-29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
| 发布机构 |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店面招租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芗城区元光南路10-2号店面三年租赁权。
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一次性报价”。
竞租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
租赁用途限制为:仅限作为店面用途使用,保持该店面环境卫生和清洁,不得经营餐饮、娱乐、水泥批零等业务,不得开展与危险化学品有关或其他可能造成污染、噪音、扰民等后果的业务,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本店面须承租方本人使用,不得转租。
标的建筑面积与年租金起始价等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芗城区元光南路10-2号店面三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陆“权益云”网站(www.unibid.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6年9月29日17:00:00前自行网上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中心网站(zzcqwq.zhangzhou.gov.cn)的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6年9月23日—9月24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
看样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13799701919。
报名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
报名联系电话:0596-2072006 沈女士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9月10日
芗城区元光南路10-2号店面三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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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约 |
非原承租人 一次报价期 |
原承租人行使 优先承租权期 (计15 分钟) |
年租金 起始价 |
竞价保证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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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芗城区元光南路10-2号店面三年租赁权 |
125.53㎡ |
2026年9月30日 9:00:00至 2026年9月30日 10:00:00 |
2026年9月30日 10:00:01至 2026年9月30日 10:15:00 |
112980元 |
1、竞标人为(含)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7000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7:00:00。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 161020100100084408101108 2、竞标人为(均为)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的,不收取竞价保证金,但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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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含优先权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行使优先权)。本项目“网络一次性报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两个阶段: (1)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从2026年9月30日09:00:00 始至2026年9月30日10:00:00止,在此阶段,非原承租人可以对标的进行一次报价(仅有一次报价机会,不设加价幅度),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该阶段结束之时,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出现最高相同报价的,确定报价时间在前的竞标人为最高报价者)的原则确定该阶段的最高报价者。在此阶段原承租人不用进行报价。 (2)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时限为15分钟,即自2026年9月30日10:00:01 始至2026年9月30日10:15:00止。进入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可以通过点击“我要行权”的按钮选择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权,则由原承租人以当前最高报价优先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在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 (3)若所有非原租户竞标人均未报价或未能有效报价,则在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仍需通过点击“我要行权”并确认后方可以起始价取得承租权。若非原承租人和原承租人均未报价或行权的,则该标的流标。 2、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漳州市龙文区石仓南路7号办理租赁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自然人竞租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三年租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交:租金按半年缴交,《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应同时缴纳第一个半年租金和承租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按竞价成交的一个月租金额的标准收取),不计利息,之后每个结算周期开始的5日内以转账方式交付租金。 4、竞得人须本人使用,不能转租。出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标的店面交付给承租方。 5、承租方须依法办妥经营本店面所需的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若违规经营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手续办理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出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定期进行巡查、检查,承租方应予积极协助配合;正常的房屋大修(如房屋涉及到主体结构出现重大安全问题,需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并出具安全鉴定报告),修理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日常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当负责及时修复、赔偿损失。 7、承租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非法堆放危险品和有损房屋的物件,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不合理使用房屋的活动。 如承租方确需对该房屋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包括但不限于在房屋内部、外部(含房屋周围设施范围内)、顶部设置标志、标识、商标、广告牌及搭建物(包括商品、设施摆放)]的,必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增设他物等方案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仅进行形式审核,不免除承租方的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行政审批申请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租赁合同无效、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按当时的房屋状况直接交还出租方,承租方改建、增设的他物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已有的装修装饰进行毁损、灭失;若出租方要求承租方将该房屋恢复至租赁交付时的原状,承租方应当按时将该房屋恢复原状后交还出租方,或经出租方同意后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原状所需费用。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对其改建、增设的他物、装修装饰进行赔偿、补偿。 8、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2)煤气费;(3)供暖费;(4)物业管理费;(5)土地收益金;(6)公摊水电(以出租方根据实际公摊支出计算为准)。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9、标的竞价中产生的信息发布费由出租方承担。 10、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 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11、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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