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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ZZ00005638
名称 福建省漳州天宝国有林场芗城区漳福路芗林大厦101号和102号店面整体三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8-09
挂牌结束日期 2015-07-16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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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招租公告受委托,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芗城区漳福路芗林大厦101号和102号店面整体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9.68㎡】,其年租金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26000元。竞租人资格限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尚有欠缴本中心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除外。租赁用途限制为:不得经营餐饮、危险品行业、网吧、足浴、桑拿、娱乐等污染和噪声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秩序的行业。有意竞租者请于2015年7月15日17:30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单位授权证明书资料(具体提交材料详见公告附件《竞标意向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资料详情请登陆www.zzcqwq.com【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网】查看下载。联系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十层联系电话:0596-2072002 吴小姐 传真: 0596-2072002 竞 租 须 知一、出租方:福建省漳州天宝国有林场。二、竞租标的与其年租金额竞价起始价、竞价保证金:芗城区漳福路芗林大厦101号和102号店面整体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9.68㎡】,其年租金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26000元,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标的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三、竞租人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尚有欠缴本中心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除外。四、租金支付方式:本标的按每半年缴纳一次半年度租金。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本标的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承租方须支付承租履约保证金和第一个半年度租金,之后每半年需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个半年度租金。五、租赁用途限制:不得经营餐饮、危险品行业、网吧、足浴、桑拿、娱乐等污染和噪声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秩序的行业。六、竞租方式:此次招租竞价,本标的采用两轮报价法〔优先承租权人之外的竞租人进行密封报价竞价选定一家候选承租人(第一轮报价)+由候选承租人与优先承租权人进行电子竞价确定承租人(第二轮报价)〕。本次竞租会本标的属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前提下的竞租会,同等价格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本标的优先承租权人按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规定,以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手续并参加两轮报价法竞租会的方式行使优先权。本标的竞租人均按年应付租金额报价(即按承租方每年应支付多少租金给出租方报价)。如本标的原承租人未报名参与本次招租竞价,则在第一轮密封报价单中,直接确定唯一的有效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如本标的只有原承租人报名参与本次招租竞价(含经第一轮报价后,有效竞租人只剩原承租人一家的交易情况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按不低于年租金竞价起始价的原则,可以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组织交易。七、竞价成交原则:遵循价高者得原则选中承租人。本标的出租方设有年租金额竞价起始价,竞租人关于年租金额的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起始价,各轮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第一轮报价程序中:本标的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人)不参与报价,其它竞租人在该标的年租金额竞价起始价基础上经密封报价竞价,选定唯一的一家有效最高报价者为候选承租人,进入第二轮竞价。在第二轮报价程序中:本标的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人)与候选承租人在该标的第一轮最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电子竞价,有效的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八、意向承租人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认可竞价规则并缴纳本标的的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该标的竞租人。竞租人有效报名后,如欲弃权,仍需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参加竞租会,否则其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九、签约时间:确认成交的竞得人,应现场签收成交确认书,并按出租方要求于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正式签订《租赁合同》。最高报价方签收成交确认书之时起,视为其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成立。未成交人于2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十、看样时间:定于2015年7月13日至14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为现场看样时间。看样负责人:叶先生,联系电话: 0596-2540130、13606958009 。十一、签约文本: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网站(www.zzcqwq.com)上,福建省漳州天宝国有林场关于芗城区漳福路芗林大厦101号和102号店面整体三年租赁权项目挂牌招租文件公告所公布(2015年6月25日起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租赁合同》文本为签约文本,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以该店面租赁合同文本的规定为准。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挂牌招租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十二、承租履约保证金的缴交与退还:本租赁标的承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当日,需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承租履约保证金(按本标的竞价成交的三个月租金额的标准缴交,不计利息),交还房屋时,如无其它违约情况(承租方交清所有租金及相关费用且经验收店面各设备不受损坏情况下),出租方将在租赁期满及承租方腾空退房后的10日内可如数无息退回;如承租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等相关违约情形,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缴交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承租方继续承担违约责任或向承租方追偿。如租赁期间承租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已交店面租金也归出租方所有。除因城市建设、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外,承租方申请终止合同的,视为有违约行为。十三、费用承担:本标的竞租中产生的信息发布费(¥1000元)、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收费标准文件为闽价服[2008]259号)。本标的一旦竞价成交,交易当事人任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本中心均概不退还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等交易服务费。租赁期间,本标的店面涉及的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计划生育和生产经营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所需相关手续由承租人负责办理。因店面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通信、物业管理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本租赁标的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十四、报名登记截止期限及竞价保证金缴交要求:本标的报名登记截止期限为:2015年7月15日17:30时止。本标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应以报名登记的竞租人本人名称采用现金(现金缴款需到银行柜台办理,中心不接收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各意向竞租人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及时联系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确认是否到账。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18 :00 时。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以下两个账户可选其中一个账号缴付):①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新华南路支行(网上银行转账请填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账号:411766889353②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账号:161020100100084408竞价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竞价保证金款项到达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竞租人未按规定的到账截止期限、金额及账户提交竞价保证金的,取消其竞租资格。到账截止期限前,经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POS机办妥规定金额的竞价保证金划转手续的,视为按期到账。如报名登记的竞租人需以他人名称或他人账户办理缴纳竞价保证金手续的,须于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向漳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代缴人出具的《代缴竞价保证金承诺函》,否则取消其竞标资格。但是,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竞租人应使用本单位账户名称以转账方式缴交竞价保证金,且不能由他人代缴,否则其缴交竞价保证金行为无效。十五、竞租会时间:两轮报价法竞租会定于2015年7月16日上午10:00时在新华南路86号行政服务中心八楼竞价大厅举行。特别提醒:所有竞租人均须在2015年7月16日上午09:50时之前到达中心指定的竞价会场地,办理签到手续,并按中心所发放的号牌到对应座位号入座。各竞租人(优先承租权人除外)向本中心提交第一轮报价的密封报价单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上午09:50时之前,逾期提交不予受理,在各轮次报价中竞租人的密封报价单一经提交均不得撤回,且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十六、报名联系电话:0596-2072002 吴小姐 传真:0596-2072002竞价保证金到账确认电话:0596-2072005 周小姐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2015年6月26日 对本须知认可,意向承租人签章: 产权交易两轮报价法竞价规则一、竞租会地点: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八楼竞价厅。二、意向承租人在办理缴纳竞价保证金等相关登记手续之前,应当:(1)仔细了解本次竞租标的;意向承租人在入场前应对竞租标的物全部了解并仔细察看,中心均以竞租标的物的现状进行竞价,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人一旦进入竞租会现场,即视为已全面了解本《产权交易两轮报价法竞价规则》和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完全接受竞租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自愿承担责任及相应的法律后果。(2)仔细阅读本次交易标的《竞租须知》,如意向承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示认同《竞租须知》;(3)仔细阅读本竞价规则,并遵照执行。(4)仔细阅读本次竞租标的的《租赁合同》文本,并接受相应合同条款。三、本次竞价采用两轮报价法。本规则所称的两轮报价法,是指在中心组织下,在承租竞价文件中锁定除承租价格外的其他条件后,由原承租人(即优先承租权人)之外的竞租人经第一轮密封报价竞价,根据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密封书面报价单,在有效报价单中,确定唯一的一家最高报价者为候选承租人;然后由原承租人与经第一轮密封报价程序选定的候选承租人进入第二轮电子竞价报价,以第一轮有效最高报价为电子竞价起始价,通过电子竞价交易系统限时连续竞争报价,由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确定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的竞价交易方式。四、两轮报价法程序:本次竞租会通过两轮报价法竞价程序进行。第一轮报价的密封报价竞价程序为:所有竞租人(含原承租人)均须在2015年7月16日上午09:50时之前到达中心指定的竞租会场地,办理签到手续,本标的优先承租权人之外的竞租人还应当同时提交密封盖章、签名的第一轮第一次报价单,所有竞租人(含优先承租权人)统一在竞价大厅听完竞价规则与纪律,然后原承租人服从中心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场所等待参加第二轮报价程序。优先承租权人之外的竞租人应将报价单文件用信封袋装,并在信封袋密封口处贴纸加盖单位公章或私人印章。密封信袋封面上注明“见证开启”的字样。竞租人应按照挂牌招租文件要求,在报价单适当的位置填写本标的年租金报价价格和竞租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或私人印章,竞租人如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会的,还需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全名。报价单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凡是密封信袋封面以及密封报价单未按规定填写准确、清楚的或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的,该竞租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并直接以废标处理。本中心将本标的第一轮密封报价单集中后,组织检查密封报价单的完好性,然后当场拆封并宣读报价,选定唯一的一家有效最高报价者为候选承租人参与第二轮报价。在第一轮报价中,本标的出租方设有年租金额的竞价起始价,优先承租权人之外的竞租人关于年租金额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的竞价起始价,本标的在竞价起始价基础上,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元(壹佰元)或其整数倍。竞租人违反本标的年租金额的竞价起始价或加价幅度规定的,视为无效报价,按放弃竞标处理。在逐一开启第一轮第一次报价单后,在有效的报价单中,报价最高的为候选承租人;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最高报价,则相同最高报价竞租人进入下一次竞价,其报价不能低于上一次最高报价,且仍须以人民币100元(壹佰元)或其整数倍为基本加价报价单位,以此类推,直至竞出最终的唯一一家最高报价者为候选承租人。第二轮报价的电子竞价程序为:召本标的原承租人返回竞租会现场,原承租人与经第一轮密封报价程序选定的候选承租人、在主持人的主持人下,进入相应竞价席位,并领取本人“用户名”和“密码”并签字确认。原承租人、候选承租人用该席位 “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价系统,每轮输入报价在报价系统上显示的是“用户名”及该报价。本标的在第二轮报价中,以第一轮有效最高报价为电子竞价起始价,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通过电子竞价,将有效的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人。竞租人违反电子竞价起始价或加价幅度规定的,视为无效报价。电子竞价中每次报价间隔时间为 60秒钟,报价完毕后进入下一次竞价,愿意加价的竞价方须以前一次最高报价为底价再次加价报价,如间隔时间内无人报价,竞价系统将自动结束本次竞价。原承租人、候选承租人应在竞价系统中认真输入所报的价格,在出价并按“确定”键确认后,即视为该报价不可撤回,低于起始价的报价或不按加价幅度规定报价,或后一次报价低于上一次最高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第二轮报价的电子竞价中,如候选承租人和原承租人都未能有效报价(含都不报价的情形),则以第一轮的有效最高报价为成交价,确定第一轮报价中唯一的有效最高报价者(即候选承租人)为承租人。 五、本标的所有竞租人均须接受福建省漳州天宝国有林场关于芗城区漳福路芗林大厦101号和102号店面整体三年租赁权项挂牌招租文件规定的承租条件和竞租须知、方法、规则。六、竞租人应凭经签章的《竞租须知》、《产权交易两轮报价法竞价规则》、身份证及竞价保证金转账回单或现金缴款回单(授权委托参加竞价的,参加者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在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地点到中心参加竞租会,并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安排。竞租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办理签到手续参加竞租会的或未按规定提交齐全资料文件,中心将以放弃竞标处理,并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如竞租人为单位的,参与竞租会的经办人除法定代表人外,须持有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各竞租人在正式竞价前,应先充分了解两轮报价法竞价系统的工作流程。竞租人应持竞号牌进入竞租会现场,每号牌可入场两人。并按中心安排到对应座位号入座,未经中心许可不得随意走动。竞租人一旦进入竞价会现场,需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安排,不准喧哗、吵闹、起哄,不得攻击、辱骂他人,不得随便走动,不得中途退场,否则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其竞标资格。七、本标的每一轮竞价结束后,各竞租人应现场签章确认各自在竞租会中各轮相应出价记录。八、因出租标的的权属不清所引起的责任由出租方承担。交易双方因履约引起的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因承租发生的风险及费用,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九、各竞租人必须自觉遵守现场竞租会秩序,不得干扰现场竞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竞价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不履行签约义务的,视为承租人严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退还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竞租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两轮报价法竞价交易方式无法正常运作的,中心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十一、本次竞租标的挂牌招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店面招租公告》、《竞租须知》、《产权交易两轮报价法竞价规则》、《密封报价单》、《租赁合同》文本、《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竞标意向登记表》等文件。十二、本中心享有对本规则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2015年6月26日对本规则认可,意向承租人签章: 密封报价单(第一轮第一次)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我方认真研究了福建省漳州天宝国有林场关于芗城区漳福路芗林大厦101号和102号店面整体三年租赁权项目承租要求等挂牌招租文件,愿意遵守挂牌招租文件中的所有要求,承担挂牌招租文件规定的竞得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承诺:1、我方愿意按《竞租须知》和《产权交易两轮报价法竞价规则》等挂牌招租文件要求参与报价。 2、我方保证所提交的报价单和相关说明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挂牌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文本约定的权利义务与条件要求履约。3、我方已按规定缴交了本竞租标的竞价保证金,若我方违反挂牌招租文件的任一规定,或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同意贵中心取消我方竞租资格和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承租履约保证金。4、我方将按出租方要求,于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以出租方事先拟定公布的《租赁合同》文本与出租方签订正式合同,如我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贵中心可以取消我方的竞得人资格,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5、我方已详细察看并全面了解了福建省漳州天宝国有林场本次竞租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我方完全接受该竞租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6、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挂牌招租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挂牌招租文件,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异议的权利。7、我方的具体报价如下:竞租标的:芗城区漳福路芗林大厦101号和102号店面整体三年租赁权。第一轮报价价格,支付年租金额的标准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元整(大写)。¥ (小写)。(说明:在起始价人民币26000元的基础上,加价幅度为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如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竞租人: (写报名登记的竞租单位或个人全称并加盖印章)竞租人代表: (签字) 2015年 月 日(附大写:零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拾)备注:第一轮密封报价单供优先承租权人之外的竞租人填写。 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漳州天宝国有林场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房屋座落、面积等状况。 房屋座落 房屋结构 产权性质 店 面建筑面积 夹 层建筑面积 ㎡ 阁(骑)楼建筑面积 ㎡ 附属设施状 况 第二条 租赁用途及租赁期限。(一)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该房屋仅作 用途使用,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危险品行业、网吧、足浴、桑拿、娱乐等污染和噪声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秩序的行业。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乙方使用该租赁房屋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不得侵害其他相邻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可解除合同。(二)租赁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房屋租金缴交方式及房屋承租履约保证金。(一)租金及交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现金交付。该店面租赁合同年租金为(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小写):¥ 元/年。(二)租金缴交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支付第一个半年度租金,即 元整,之后每半年需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个半年度租金,即第二次缴租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依此类推。如有拖欠不交者,按欠款总金额的30%收取滞纳金。(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一次性交付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作为承租履约保证金(承租履约保证金按本标的竞价成交的三个月租金额的标准缴交),不计利息。如无其它违约情况,甲方将在租赁期满及乙方腾空退房后的10日内,将租赁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租赁期间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乙方已交店面租金也归甲方所有。除因城市建设、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本租赁合同无法履行外,乙方申请终止合同的,视为有违约行为。 (四)因乙方违约行为致使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含本合同项目竞标应当承担的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及信息发布费等)。再行招租的租金价款低于本租赁合同租金价款的,乙方应当补足差额(补足差额后,乙方总计所缴租金总额不得低于本租赁合同总租金价款;若再行招租的年限长于本合同的承租年限,则乙方须以本合同确定的承租年限按不低于本合同年租金的标准补足差额)。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房屋的管理和维护。(一)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1、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2、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3、甲方同意无偿提供给乙方 30日 的时间,作为所租赁房屋的装修时间,不计入租赁期限内。(二)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2、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五日内把房屋交还给甲方。甲方对本标的重新招租,乙方在租赁期间如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作为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重新招租后,乙方未竞得的,且逾期不腾空退房的,月占用费按重新招租的月租金成交价的1.5倍收取,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乙方将竞得的本租赁标的房屋在相关媒体或在租赁标的房屋门口张贴转让、转租、转包等相关信息的,视为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关系,收回房屋。第五条 房屋交接、承租履约保证金、遗留物约定。(一)房屋交接约定。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5天内,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乙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承担恢复原状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二)承租履约保证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时,交清所有租金且经验收店面各项设备不受损坏情况下,甲方应将租赁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等相关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交的承租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违约责任或向乙方追偿。(三)遗留物约定。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3天后,乙方遗留的物品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任意处置。第六条 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及违约责任。(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1、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3、拖欠租金(含未全额支付到期租金)连续15天或累计15天以上的;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5、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需对租赁房屋有关事项承担连带责任的。6、合同期间,乙方如需退租,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后方可申请退租,但应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退租手续,且同时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竞价成交的三个月租金总额),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若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擅自退租,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竞价成交的六个月租金总额),还需按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甲方若中途收回店面,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除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未到期租金外,还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竞价成交的三个月租金总额)。(二)甲方因原承租户迟延交付出租房屋10天以上的,由原承租户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三)其他解除条件。有下列原因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租赁合同的;2、因落实政策或其他原因甲方需将租赁房屋退还业主的;3、因国家征收租赁房屋,自政府征收部门发布征收公告之日起,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四)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2、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5天内,乙方应将租赁房屋退还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将房屋退还甲方。乙方若逾期退还房屋,除应按重新招租的成交价月租金的1.5倍支付月占用费外,还应承担因乙方逾期退房造成甲方延迟将房屋交付新一轮竞得人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同意,乙方未退房前,乙方缴交在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的本租赁标的新一轮竞标的竞价保证金不得办理退款手续。第七条 免责条件。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租赁期间,因城市拆迁、国家战备、政策变化等客观情况无法履行合同,甲方需要提前收回租赁标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将所租赁房屋及设施交还甲方,甲方不对乙方做任何损失赔偿,但乙方预交的租金可予退还。第八条 其它事项(一)租赁期间,本店面涉及的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计划生育和生产经营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因店面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通信、物业管理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同时,服从消防部门的管理与指导,并按规定配备各种消防设施,注意做好防火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且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四)乙方愿意自觉遵守诚实守信,如乙方因拖欠租金或因租期期满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腾空退房等不诚信守信行为而被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记入诚信档案不良记录,并有权禁止乙方八年内租赁漳州天宝国有林场店面。(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漳州天宝国有林场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漳州天宝国有林场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陈明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