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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ZZ00000139
名称 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胜利东路41号市工商局综合大楼东裙附属楼一楼店面五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4-07-23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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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招租公告受委托,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漳州市胜利东路41号市工商局综合大楼东裙附属楼一楼店面五年租赁权。竞租人资格限定为:应具备在漳州市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租赁用途限制为:除网吧、美发、足浴、桑拿、娱乐等污染和噪音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秩序的行业以外的其它合法用途。有意竞租者请于2014年7月22日17:30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单位授权证明书等资料,办理报名手续。资料详情请登陆www.zzcqwq.com【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网】查看下载。联系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十层联系电话:0596-2072002 传真:0596-2072002 吴小姐 竞 租 须 知一、出租方: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竞租标的与其第一年租金额竞价起始价、竞价保证金:漳州市胜利东路41号市工商局综合大楼东裙附属楼一楼店面五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50㎡(其中大厅223平方米、厨房27平方米)】,其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为16万元人民币,竞价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标的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三、竞租人资质要求:应具备在漳州市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租金支付方式:本标的租金,承租方每半年向出租方缴交一次半年度租金,竞价成交后5日内签订《漳州市工商局所属店面租赁合同》。本标的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承租方同时交纳第一个半年度租金和承租履约保证金,以后每半年需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个半年度租金。本租赁标的可用于除网吧、美发、足浴、桑拿、娱乐等污染和噪音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秩序的行业以外的其它合法用途。本标的租赁期间,第二年租金额与第一年租金额相同,从第三年开始,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逐年提高5%。五、竞租方式:此次招租竞价,本标的采用两轮报价法〔优先承租权人之外的竞租人进行密封报价竞价选定一家候选承租人(第一轮报价)+由候选承租人与优先承租权人进行电子竞价确定承租人(第二轮报价)〕。本次竞租会本标的属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前提下的竞租会,同等价格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本标的优先承租权人按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规定,以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手续并参加两轮报价法竞租会的方式行使优先权。本标的竞租人均按第一年应付租金额报价(即按承租方第一年应支付多少租金给出租方报价)。如本标的原承租人未报名参与本次招租竞价,则在第一轮密封报价单中,直接确定唯一的有效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如本标的只有原承租人报名参与本次招租竞价(含经第一轮报价后,有效竞标人只剩原承租人一家的交易情况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按不低于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的原则,可以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组织交易。六、竞价成交原则:遵循价高者得原则选中承租人。本标的出租方设有第一年租金额竞价起始价,竞租人关于第一年租金额的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起始价,各轮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第一轮报价程序中:本标的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人)不参与报价,其它竞租人在该标的第一年租金额竞价起始价基础上经密封报价竞价,选定唯一的一家有效最高报价者为候选承租人,进入第二轮竞价。在第二轮报价程序中:本标的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人)与候选承租人在该标的第一轮最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电子竞价,有效的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七、意向承租人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认可竞价规则并缴纳本标的的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该标的竞租人。竞租人有效报名后,如欲弃权,仍需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参加竞租会,否则其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八、签约时间:确认成交的竞得人,应现场签收成交确认书,并按出租方要求于竞价成交后5日内与出租方正式签订《漳州市工商局所属店面租赁合同》。最高报价方签收成交确认书之时起,视为其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成立。未成交人于2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本租赁标的场所交接:在签订租赁合同60内移交给承租人。九、看样时间:定于2014年7月17日至18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为现场看样时间。看样负责人:高立东,联系电话:13709313868。十、签约文本: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网站(www.zzcqwq.com)上,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胜利东路41号市工商局综合大楼东裙附属楼一楼店面五年租赁权挂牌招租文件公告所公布(2014年7月3日起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漳州市工商局所属店面租赁合同》文本为签约文本,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以该店面租赁合同文本的规定为准。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挂牌招租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十一、承租履约保证金的缴交与退还:本租赁标的合同签订当日,出租方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本店面承租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合同期满,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退租时交清所有租金及相关费用且经验收店面各设备不受损坏情况下可如数退回;如承租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等相关违约情形,则出租方可将承租履约保证金折抵后将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折抵后不足部分,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继续承担违约责任或向承租方追偿。十二、费用承担:本标的竞租中产生的信息发布费、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收费标准文件为闽价服[2008]259号)。本店面涉及的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计划生育和生产经营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需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因店面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房产税、营业税等)、水电、通信、物业管理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本租赁标的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十三、报名登记截止期限及竞价保证金缴交要求:本标的报名登记截止期限为:2014年7月22日17:30时止。本标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应以报名登记的竞租人本人名称采用现金(现金缴款需到银行柜台办理,中心不接收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各意向竞租人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及时联系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确认是否到账。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7月22日18:00 时。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以下两个账户可选其中一个账号缴付):①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新华南路支行(网上银行转账请填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账号:411766889353②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账号:161020100100084408竞价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竞价保证金款项到达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竞租人未按规定的到账截止期限、金额及账户提交竞价保证金的,取消其竞租资格。到账截止期限前,经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POS机办妥规定金额的竞价保证金划转手续的,视为按期到账。如报名登记的竞租人需以他人名称或他人账户办理缴纳竞价保证金手续的,须于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向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提交代缴人出具的《代缴竞价保证金承诺函》,否则取消其竞标资格。但是,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竞租人应使用本单位账户名称以转账方式缴交竞价保证金,且不能由他人代缴,否则其缴交竞价保证金行为无效。十四、竞租会时间:两轮报价法竞租会定于2014年7月23日上午10:00时在新华南路86号行政服务中心八楼竞价大厅举行。特别提醒:所有竞租人均须在2014年7月23日上午09:50时之前到达中心指定的竞价会场地,办理签到手续,并按中心所发放的号牌到对应座位号入座。各竞租人(优先承租权人除外)向本中心提交第一轮报价的密封报价单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上午09:50时之前,逾期提交不予受理,在各轮次报价中竞租人的密封报价单一经提交均不得撤回,且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十五、报名联系电话:0596-2072002 吴小姐 传真:0596-2072002竞价保证金到账确认电话:0596-2072005 周小姐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2014年7月3日 对本须知认可,意向承租人签章: 产权交易两轮报价法竞价规则一、竞租会地点: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八楼竞价厅。二、意向承租人在办理缴纳竞价保证金等相关登记手续之前,应当:(1)仔细了解本次竞租标的;意向承租人在入场前应对竞租标的物全部了解并仔细察看,中心均以竞租标的物的现状进行竞价,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人一旦进入竞租会现场,即视为已全面了解本《产权交易两轮报价法竞价规则》和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完全接受竞租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自愿承担责任及相应的法律后果。(2)仔细阅读本次交易标的《竞租须知》,如意向承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示认同《竞租须知》;(3)仔细阅读本竞价规则,并遵照执行。(4)仔细阅读本次竞租标的的《漳州市工商局所属店面租赁合同》文本,并接受相应合同条款。三、本次竞价采用两轮报价法。本规则所称的两轮报价法,是指在中心组织下,在承租竞价文件中锁定除承租价格外的其他条件后,由原承租人(即优先承租权人)之外的竞租人经第一轮密封报价竞价,根据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密封书面报价单,在有效报价单中,确定唯一的一家最高报价者为候选承租人;然后由原承租人与经第一轮密封报价程序选定的候选承租人进入第二轮电子竞价报价,以第一轮有效最高报价为电子竞价起始价,通过电子竞价交易系统限时连续竞争报价,由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确定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的竞价交易方式。四、两轮报价法程序:本次竞租会通过两轮报价法竞价程序进行。第一轮报价的密封报价竞价程序为:所有竞租人(含原承租人)均须在2014年7月23日上午09:50时前到达中心指定的竞租会场地,办理签到手续,本标的优先承租权人之外的竞租人还应当同时提交密封盖章、签名的第一轮第一次报价单,所有竞租人(含优先承租权人)统一在竞价大厅听完竞价规则与纪律,然后原承租人服从中心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场所等待参加第二轮报价程序。优先承租权人之外的竞租人应将报价单文件用信封袋装,并在信封袋密封口处贴纸加盖单位公章或私人印章。密封信袋封面上注明“见证开启”的字样。竞租人应按照挂牌招租文件要求,在报价单适当的位置填写本标的第一年租金报价价格和竞租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或私人印章,竞租人如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会的,还需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全名。报价单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凡是密封信袋封面以及密封报价单未按规定填写准确、清楚的或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的,该竞租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并直接以废标处理。本中心将本标的第一轮密封报价单集中后,组织检查密封报价单的完好性,然后当场拆封并宣读报价,选定唯一的一家有效最高报价者为候选承租人参与第二轮报价。在第一轮报价中,本标的出租方设有第一年租金额的竞价起始价,优先承租权人之外的竞租人关于第一年租金额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的竞价起始价,本标的在竞价起始价基础上,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或其整数倍。竞租人违反本标的第一年租金额的竞价起始价或加价幅度规定的,视为无效报价,按放弃竞标处理。在逐一开启第一轮第一次报价单后,在有效的报价单中,报价最高的为候选承租人;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最高报价,则相同最高报价竞租人进入下一次竞价,其报价不能低于上一次最高报价,且仍须以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或其整数倍为基本加价报价单位,以此类推,直至竞出最终的唯一一家最高报价者为候选承租人。第二轮报价的电子竞价程序为:召本标的原承租人返回竞租会现场,原承租人与经第一轮密封报价程序选定的候选承租人、在主持人的主持人下,进入相应竞价席位,并领取本人“用户名”和“密码”并签字确认。原承租人、候选承租人用该席位 “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价系统,每轮输入报价在报价系统上显示的是“用户名”及该报价。本标的在第二轮报价中,以第一轮有效最高报价为电子竞价起始价,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通过电子竞价,将有效的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人。竞租人违反电子竞价起始价或加价幅度规定的,视为无效报价。电子竞价中每次报价间隔时间为 90秒钟,报价完毕后进入下一次竞价,愿意加价的竞价方须以前一次最高报价为底价再次加价报价,如间隔时间内无人报价,竞价系统将自动结束本次竞价。原承租人、候选承租人应在竞价系统中认真输入所报的价格,在出价并按“确定”键确认后,即视为该报价不可撤回,低于起始价的报价或不按加价幅度规定报价,或后一次报价低于上一次最高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第二轮报价的电子竞价中,如候选承租人和原承租人都未能有效报价(含都不报价的情形),则以第一轮的有效最高报价为成交价,确定第一轮报价中唯一的有效最高报价者(即候选承租人)为承租人。五、本标的所有竞租人均须接受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胜利东路41号市工商局综合大楼东裙附属楼一楼店面五年租赁权挂牌招租文件规定的承租条件和竞租须知、方法、规则。六、竞租人应凭经签章的《竞租须知》、《产权交易两轮报价法竞价规则》、身份证及竞价保证金转账回单或现金缴款回单(授权委托参加竞价的,参加者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在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地点到中心参加竞租会,并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安排。竞租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办理签到手续参加竞租会的或未按规定提交齐全资料文件,中心将以放弃竞标处理,并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如竞租人为单位的,参与竞租会的经办人除法定代表人外,须持有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各竞租人在正式竞价前,应先充分了解两轮报价法竞价系统的工作流程。竞租人应持竞号牌进入竞租会现场,每号牌可入场两人。并按中心安排到对应座位号入座,未经中心许可不得随意走动。竞租人一旦进入竞价会现场,需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安排,不准喧哗、吵闹、起哄,不得攻击、辱骂他人,不得随便走动,不得中途退场,否则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其竞标资格。七、本标的每一轮竞价结束后,各竞租人应现场签章确认各自在竞租会中各轮相应出价记录。八、因出租标的的权属不清所引起的责任由出租方承担。交易双方因履约引起的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因承租发生的风险及费用,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九、各竞租人必须自觉遵守现场竞租会秩序,不得干扰现场竞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竞价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不履行签约义务的,视为承租人严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退还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竞租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两轮报价法竞价交易方式无法正常运作的,中心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十一、本次竞租标的挂牌招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店面招租公告》、《竞租须知》、《产权交易两轮报价法竞价规则》、《密封报价单》、《漳州市工商局所属店面租赁合同》文本、《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竞标意向登记表》等文件。十二、本中心享有对本规则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2014年7月3日对本规则认可,意向承租人签章: 密封报价单(第一轮第一次)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我方认真研究了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胜利东路41号市工商局综合大楼东裙附属楼一楼店面五年租赁权项目承租要求等挂牌招租文件,愿意遵守挂牌招租文件中的所有要求,承担挂牌招租文件规定的竞得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承诺:1、我方愿意按《竞租须知》和《产权交易两轮报价法竞价规则》等挂牌招租文件要求参与报价。 2、我方保证所提交的报价单和相关说明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挂牌招租文件和《漳州市工商局所属店面租赁合同》文本约定的权利义务与条件要求履约。3、我方已按规定缴交了本竞租标的竞价保证金,若我方违反挂牌招租文件的任一规定,或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同意贵中心取消我方竞租资格和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和承租履约保证金。4、我方将按出租方要求,于竞价成交后5日内以出租方事先拟定公布的《漳州市工商局所属店面租赁合同》文本与出租方签订正式合同,并缴交承租履约保证金,如我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漳州市工商局所属店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贵中心可以取消我方的竞得人资格,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5、我方已详细察看并全面了解了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本次竞租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我方完全接受该竞租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6、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挂牌招租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挂牌招租文件,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异议的权利。7、我方的具体报价如下:承租标的:漳州市胜利东路41号市工商局综合大楼东裙附属楼一楼店面五年租赁权。第一轮报价价格,支付第一年租金额的标准为人民币: 拾 万 仟元整(大写)。¥ (小写)。(说明:在起始价人民币壹拾陆万元的基础上,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如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竞租人: (写报名登记的竞租单位或个人全称并加盖印章)竞租人代表: (签字) 2014年7月 日(附大写:零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拾) 备注:第一轮密封报价单供优先承租权人之外的竞租人填写。 漳州市工商局所属店面租赁合同出租方(简称甲方):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租方(简称乙方):为了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和充分的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租赁店面座落等情况:1、店面座落:漳州市胜利东路41号市工商局综合大楼东裙附属楼一楼店面;2、店面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其中大厅223平方米、厨房27平方米)。二、租赁用途:本租赁标的可用于除网吧、美发、足浴、桑拿、娱乐等污染和噪音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秩序的行业以外的其它合法用途。三、租赁期限: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租金数额、付款办法、交纳日期、承租履约保证金:1、租金数额:承租期间,自本合同租赁期限起算日起,前两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两年里),每年乙方向甲方缴交租金 元人民币,从第三年开始,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逐年提高5%。2、交纳办法:乙方每半年向甲方缴交一次半年租金。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向甲方同时缴纳第一个半年租金及本店面的承租履约保证金,以后每半年需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个半年度租金;3、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本店面承租履约保证金壹万元,不计利息。退租时交清所有租金及相关费用且经验收店面各设备不受损坏情况下可如数退回。五、房屋及设备维修和保管:1、在交付使用前甲方负责房屋的检查、维修,并承担其费用;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的保管、维修,并承担其费用;3、乙方确实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进行拆、减、增必须事先经过甲方的同意,否则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乙方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乙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乙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收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六、租赁期间,本店面涉及的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计划生育和生产经营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需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因店面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房产税、营业税等)、水电、通信、物业管理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七、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乙方擅自将租赁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交换使用的;2、乙方任意变更房屋用途或不合理使用的;3、乙方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拆、减、增加的;4、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5、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并经甲方一年内三次(含三次)或一个月内二次(含二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仍未按要求履行整改责任的。6、未经甲方许可在店外摆摊设点经营。7、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第六条规定的义务。八、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须依法办妥经营本店面所需的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若违规经营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手续办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使用保管不当等过错,造成房屋(包括公共设备)或设备损坏、丢失、应负责修理、更换、恢复原状或赔偿责任;应在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从事商业活动,杜绝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不得欺行霸市等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实行“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整洁、包摊点道路畅通、包治安安全措施。在外观上制作广告等应遵守城市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租金,每天按租金拖欠的部分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未缴清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店面,没收乙方缴交的承租履约保证金,乙方已交店面租金也归甲方所有。4、因乙方违约行为致使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含本合同项目竞标应当承担的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及信息发布费等)。再行招租的租金价款低于本租赁合同租金价款的,乙方应当补足差额(补足差额后,乙方总计所缴租金总额不得低于本租赁合同总租金价款;若再行招租的年限长于本合同的承租年限,则乙方须以本合同确定的年限按不低于本合同年租金的标准补足差额)。九、租赁期间因城市建设、政府行为等客观情况需要收回租赁标的,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所租赁的店面房屋及设施交还甲方,甲方对乙方不做任何损失赔偿,但乙方预交租金部分可予退还。十、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议定,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终止后,如甲方将本店面重新招租,乙方在本合同履约期间,又无违约行为,则同等价格情况下,乙方作为原承租户有优先承租权。十一、本合同租赁期满,乙方须于本合同期满10日内将店面交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逾期10天交还的,乙方每天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叁佰元。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存档一份。甲方(盖章):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乙方(盖章):代理人: 承租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