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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ZZ00015972
名称 邵武吴家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挂牌价 2698.0769万元
保证金 5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1-12
挂牌结束日期 2021-03-1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将邵武吴家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资企业”或“吴家塘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资扩股引进投资方项目情况

1、增资企业:邵武吴家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2698.0769万元。

3、拟新增注册资本:1040.8163万元

4、挂牌价:2698.0769万元

5、募集资金用途:其中1700万元用于偿还2014年“吴家塘公司”因生产运营需要向福建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剩余部分用于“吴家塘公司”生产工艺技改项目前期启动资金。

6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增资于2020年9月27日通过福建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纪要,同意“吴家塘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方。

此次增资于2020年10月30日收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邵武吴家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吴家塘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方。

此次增资于2020年11月20日通过“吴家塘公司”股东决定,通过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方。

7、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吴家塘公司”为国有全资企业,成立于2012年6月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城镇污水处理、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及相关服务。

8、增资企业目前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时间

持股   比例

邵武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万元

1000万元

2012年6月30日

100%

9、(2017、2018、2019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2020年10月31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17

2018

2019

2020年10月31日

总资产

3643.85

3539.79

3838.85

4130.33

总负债

1888.45

1781.38

2067.44

2252.26

净资产

1755.41

1758.41

1771.41

1878.07

营业收入

697.65

730.59

812.76

636.34

利润总额

139.33

128.00

131.28

117.39

净利润

139.33

128.00

128.00

106.67

10重大信息披露

(1)本次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方不涉及职工安置。现有员工劳动关系延续,员工与增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增资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岗位、待遇等不因本次增资事项而发生变更。

(2) 本次增资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投资申请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增资扩股协议》、《章程》等全部披露内容以及本次增资流程,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增资企业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二、增资方案和增资后股权结构

1、增资方案

此次增资拟募集资金不低于26980769元。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产交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1家战略投资方,增资企业注册资本由10000000元增资至20408163元,其中邵武污水公司占股49%(注册资本10000000元),战略投资方占股51%(注册资本10408163元)。

战略投资方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26980769元,较新增注册资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拟引入投资方固定认购金额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额(元)

股权比例

邵武污水公司(原股东)

10000000

49%

战略投资方

10408163

51%

合计

20408163

100%

3、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3.1增资达成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增资完成:

(1)意向投资方需征得邵武市人民政府同意方可成为中选投资方;

(2)确定的中选投资方按照本次增资要求签署《增资扩股协议》。

3.2增资终止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增资终结:

(1)如出现本次增资未产生中选投资方的情形、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变化或方上级主管部门叫停等因素,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2)其他因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当终结的情形。

三、投资方遴选方式

1、遴选方式:本次增资扩股拟引入1家战略投资方,通过增资人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方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认候选投资方,本次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2、遴选流程: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方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竞价,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投资方确认为候选投资方,候选投资方将报增资人审批,最终的中选投资方以增资人的审批结果为准。

四、投资方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意向战略投资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经济类型为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自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含)起的前三年内投资运营过规模1万吨/日及以上的氟化工污水处理项目经验。

上述业绩应以意向投资方为主体,包括意向投资方的子公司(股份占比50%及以上),意向投资方应提供相关业绩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无效。意向投资方股东或上级公司的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定;

(3)意向投资方具备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意向投资方2019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5)意向投资方需要提供公司出具的同意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决策文件及有权决策机构的审批文件;

(6)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2 、意向投资方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内资企业登记表等复印件。

(2)污水处理项目经验证明文件。

(3)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4)意向投资方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及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说明、组织架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状况、团队介绍、技术能力等。

(5)意向投资方公司章程。

(6)意向投资方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认购本次股份的决议。

(7)意向投资方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未委托他人则无需提供本项资料。

(8)投资承诺函。

(9)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企业信用信息”之“基础信息”。

(10)其他说明意向投资方实力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合格意向投资方应承诺满足下列所有事项:

(1)承诺增资扩股过程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承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行政性规定,遵守邵武污水公司公司章程。

(3)承诺用于增资的资金来源合法。若因资金来源不合法或受限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等全部责任。

五、增资相关的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公告期为40个工作日)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投资方可在增资企业现场登记后,通过查阅相关材料的方式咨询和了解增资企业有关情况。现场登记时,意向投资方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并签订保密协议。

2、意向投资方应在增资公告截止日前向省产交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交纳投资申请保证金(以到达省产交中心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投资申请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经省产交中心确认投资申请保证金到账且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投资方即获得合格意向投资方资格。意向投资方逾期未缴纳投资申请保证金的视为自愿放弃参与本次增资。

3、本次增资扩股只接受现金投资,不接受投资方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意向投资方须在收到增资企业发出的《中选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增资公告披露的增资条件与邵武污水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在《增资扩股协议》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增资企业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增资价款。

4、中选投资方须书面同意由增资企业用增资款偿还对中闽水务集团的欠款1700万元,否则将取消中选投资方中选资格,并没收其缴纳的投资申请保证金。增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增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增资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5、中选投资方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未被确认为中选的意向投资方缴纳的投资申请保证金,由省产交中心原渠道无息退还,缴款人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名称一致。中选投资方缴纳的投资申请保证金由省产交中心在收到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企业已偿还中闽水务集团欠款1700万元的证明文件后将中选投资方的投资申请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给省产交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原渠道无息退还予中选投资方。

6、吴家塘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期间所发生的盈余或亏损,由原股东邵武污水公司享有或承担。

7、其他交易条件以招商文件和投融资双方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为准。

六、公告期限: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此期间未征集到投资方,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1年6月30日征集到投资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招商文件的领取

意向投资方应在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期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地点领取招商文件。

八、投资方报名

1、投资申请保证金

(1)战略投资方投资申请保证金金额:500万元。

(2)投资申请保证金指定账户:意向投资方须在2021年3月11日17:00时前将投资申请保证金汇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户:351008010018150064161)。

(3) 投资申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意向投资方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2021006-1项目投资申请保证金”或方类似字眼。

2、意向投资方申请文件的递交

意向投资方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要求提交投资申请文件。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17:00时,地点为本公告文件中指定的联系地址。逾期送达的投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九、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3月12日11:00时前。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联 系 电 话: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十一、特别提示:增资企业详细情况以尽职调查为准,意向投资方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本次增资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投资申请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增资协议》、《章程》等全部披露内容以及本次增资流程,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增资企业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