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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ZZ00013195
名称 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50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12-31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2-2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挂牌结束期调整至2020年3月10日,调整公告见:https://www.fjcqjy.com/html/tzgg/29665235513109859313.shtml

 

受企业委托,现将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资企业”或“上海蓝沛”)增资扩股引进投资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资扩股引进投资方项目情况

1.1.增资企业: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拟募集资金总额:33627万元。

1.3.拟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14879.21万元具体的新增注册资本根据最终认购情况及认购价格而定)。

1.4.挂牌价:每股2.26元。

1.5.本项目原股东参与增资。

1.6.本项目增资扩股引进投资方不涉及职工安置。

1.7.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需求。

1.8.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增资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方的决议事项。

此次增资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同意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方的决议事项。

此次增资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会议,通过同意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方的决议事项。

此次增资于2019年12月27日经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董事会决议通过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方事项。

1.9.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2012年8月,注册资本13,640.30万元,最早是由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成立的一家以电子印刷技术和特种柔性板制作技术为基础的创新型企业,是中航国际积极推进“军民融合”,推进军工电子材料民用化的新布局。经过六年的创业和高速发展,上海蓝沛公司发展成为一家为电子行业提供核心材料与模组的专业化企业集团。公司经营范围:线路板、显示器件、导电浆料、电子模组类、微连接类电子材料和相关电子材料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线路板、显示器材、微连接类电子材料、导电浆料、电子模组类、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年上海蓝沛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上市公司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参与上海蓝沛战略重组,成为上海蓝沛战略投资伙伴。重组后的上海蓝沛大力拓展其在无线充电领域的布局,正在逐步成为无线充电领域的垂直整合提供商。业务领域涵盖无线充电器、接收端与发射端完整解决方案以及核心纳米晶软磁材料等。

此外,公司还拥有上海蓝沛信泰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蒂诺科技有限公司、量子绘景股份公司等数家控股或参股公司,为国内外广大客户提供了完善的上下游产品链服务。产品及服务领域涉及加成法FPC,大屏触控模组以及半导体封装及模组板块。依托于中航工业强大的技术背景,蓝沛科技在印刷电子新材料、加成法柔性线路、RFID天线和Inlay、纳微米压印技术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解决方案。同时引进了欧洲最为先进的量产设备,生产研发能力可覆盖材料到柔性线路,智能卡成品的整个产业链。公司独创的材料和加成法工艺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可直接支持RFID/NFC/WPC,柔眭显示屏、LED灯带、电磁触控线路等大量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电子产品的生产,并可以大大降低成本与污染,形成绿色生产力。

1.10.增资企业目前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收资本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81,666,400.00

81,666,400.00

59.87

胡俊

25,326,600.00

25,326,600.00

18.57

上海瀚中航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750,000.00

15,750,000.00

11.55

王庆军

12,000,000.00

12,000,000.00

8.79

侯李明

1,660,000.00

1,660,000.00

1.22

 

136,403,000.00

136,403,000.00

100.00

1.11.(2016、2017、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2019年11月30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

财务

指标

(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项目

2016

2017

2018

资产总额

10434.25

15028.19

32536.43

负债总额

5934.26

8158.17

29677.85

所有者权益

4499.99

6870.02

2858.58

营业收入

3136.41

745.37

4287.78

利润总额

-1988.21

-1010.31

-4011.44

净利润

-1988.21

-1010.31

-4011.44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

总额

负债

总额

所有者

权益

营业

收入

利润

总额

净利润

2019.11.30

48088.03

46323.00

1765.03

14275.79

-1552.20

-1552.20

1.12.重大信息披露

(1)本次增资扩股不涉及职工安置,用人单位上海蓝沛主体未发生变更,现有员工劳动关系延续,无需制订职工安置方案。

(2)为聚焦主业,上海蓝沛已根据国资相关规定开展公开转让上海蓝沛信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及苏州蓝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有关事项。具体情况以意向投资方尽调为准。

 (3) 本次增资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投资申请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增资协议》、《章程》等全部披露内容以及本次增资流程,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增资企业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二、增资方案和增资后股权结构

2.1.增资方案

上海蓝沛计划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公开引入1家战略投资方,原股东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在本次增资过程中同步增资。本次增资扩股采用固定认购金额的方式开展,即募集资金总额固定为33,627万元,其中战略投资方固定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8700万元,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投资方;原股东江西合力泰固定认购金额为14927万元,采用非公开方式认购,认购单价与战略投资方认购单价一致。中选投资方确认后,江西合力泰与中选投资方、上海蓝沛共同签订《增资协议》。根据资产评估备案结果,本次增资扩股挂牌价为2.26元/股,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开展遴选,具体认购单价以实际成交单价金额为准,最终认购股份数及股份比例以最终认购单价计算确认。

2.2. 拟引入投资方固定认购金额

序号

投资方类别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增资金额(万元)

1

原股东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14927

2

战略投资方

战略投资方

货币

18700

2.3增资后股权变动情况

若根据上海蓝沛挂牌底价计算,假设每股成交价格为2.26元/股,则战略投资方新增注册资本为8274.34 万元,江西合力泰新增注册资本6604.87万元,增资后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8,166.64

59.87

14,771.51

51.79

2

胡俊

2,532.66

18.57

2,532.66

8.88

3

上海瀚中航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75.00

11.55

1,575.00

5.52

4

王庆军

1,200.00

8.79

1,200.00

4.21

5

侯李明

166.00

1.22

166.00

0.58

6

战略投资方

0

0

8,274.34

29.02

合计

13,640.30

100.00

28,519.51

100.00

根据上表显示,增资后总股本不超过28,519.51万股,江西合力泰持股比例变更为51.79%。此外,战略投资方认缴股本合计不超过8,274.34万股,持股比例为29.02%。(注册资本、股东结构及股份比例根据最终增资情况确定)。

本次增资扩股,原股东江西合力泰与战略投资方同步引进,若未征集到战略投资方,则原股东江西合力泰不参与增资,若征集到战略投资方,则原股东江西合力泰须同步进行增资。

2.4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2.4.1增资达成条件

本次增资应引入战略投资方,且原股东江西合力泰须同步进行增资,确定的最终投资方按照本次增资扩股要求签署《增资协议》,即达成增资条件。

2.4.2增资终止条件

(1)如出现未能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投资方、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变化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叫停等因素,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2)其他因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当终结的情形。

三、投资方遴选方式

本次增资扩股拟引入1家战略投资方,通过增资人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方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认候选投资方,候选投资方将报增资企业审批,最终的中选投资方以增资企业的审批结果为准。本次增资不接受投资方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四、投资方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4.1.意向战略投资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原则上不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资,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8个;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意向投资方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意向投资方营业执照以及意向投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原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2)意向投资方若为企业的须提供章程或《合伙协议》;

(3)意向投资方若为企业的,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企业信用信息”之“基础信息”;

(4)投资承诺函;

(5)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原则上不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的说明材料;

(6)意向投资方若为联合体投资的,需提供就联合投资事宜达成的相关协议及关于联合投资的陈述与保证函;

(7)意向投资方有权决策机构(如股东大会)同意参与认购本次股份的决议);

合格意向投资方应承诺满足下列所有事项:

⑴承诺增资扩股过程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的,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等全部责任。

⑵承诺用于增资的资金来源合法。若因资金来源不合法或受限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等全部责任。

五、增资相关的条件

5.1.投资方应在中选投资方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与目标公司签订《增资协议》,所有投资方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增资款。增资方支付增资价款的资金来源须合法合规。

5.2.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新老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5.3.此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用人单位上海蓝沛主体未发生变更,现有员工劳动关系延续,无需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员工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标的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岗位、待遇等不因本次增资事项而发生变更。

5.4.债务由增资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增资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5.5.其他未定事宜以投融资双方签订的《增资协议》为准。

六、公告期限: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2月28日此期间未征集到投资方,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0年12月29日征集到投资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招商文件的领取

意向投资方应在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2月28日期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地点领取招商文件。

八、投资方报名

8.1.投资申请保证金

8.1.1.战略投资方投资申请保证金金额:5000万元。

8.1.2.投资申请保证金指定账户:意向投资方须在2020年2月28日17:00时前将投资申请保证金汇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账户:1501 0141 4000 0969)。

8.1.3. 投资申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意向投资方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上海蓝沛增资扩股项目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8.2.意向投资方申请文件的递交

意向投资方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要求提交投资申请文件。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17:00时,地点为本公告文件中指定的联系地址。逾期送达的投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九、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3月2日9:00时前。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联 系 电 话: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十一、特别提示:增资企业详细情况以尽职调查为准,意向投资方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本次增资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投资申请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增资协议》、《章程》等全部披露内容以及本次增资流程,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增资企业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