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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1196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融侨路13号(原五四北路融侨巷11号)店面出租
挂牌价 0.69万元
保证金 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3-27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4-1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083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融侨路13号(原五四北路融侨巷11号)店面。

二、租赁标的简况:房屋位于福州市鼓楼区融侨路13号(原五四北路融侨巷11号),分上下层,一层使用面积约80平方米,二层使用面积约80平方米(具体使用面积以实际为准)。风险提示:该房屋建于1988年,原为员工宿舍楼附属楼,因历史原因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竞价成交后,承租方若因租赁标的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而产生的任何问题,出租方和我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房屋原租赁合同已到期,现由原承租方续租至4月30日。

三、租赁标的挂牌价:人民币6900元。挂牌价为第一年月租金底价。

四、租赁期限、出租用途、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

4.1.租赁期限: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2.租赁标的用途:店面,不得作为餐饮使用。

4.3.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前两个月租金(以竞价成交价计算)。

4.4.租金支付方式:第一年月租金为竞价成交价,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基础上递增5%,第三年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10%。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应于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五、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当面签署合同。

六、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6.1.合法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单位、非法人组织或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2.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应按我中心报价规则规定的方式报名参与竞价行使优先承租权。

6.3.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租赁条件

7.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成为承租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7.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

7.3.承租方应具备缴付合同签定时应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经济能力,及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能力。

7.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

7.5.承租期间承租方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7.8.承租方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八、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原承租方优先。

九、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5万元。

2、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租人须在2019年4月17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融侨路店面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十、公告期限: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17日。《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17:00时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