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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8407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原劳动服务公司店面招租
挂牌价 15万元
保证金 5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1-09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1-2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192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原劳动服务公司店面招租。租赁期限2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5万元,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楼层总数:1层,标的所在楼层:1层。产权证尚未办理,面积约62平方米。租赁标的现为空置,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仅限经营水果、百货,不得经营药品、医疗器械、餐饮。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相关的一切手续,自行完税,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承租方独立安装水电表,按“表”计量;水电费收缴执行市电业局、市自来水公司商业用户标准。

3、出租方仅出租场地,不承担承租方经营中的任何责任;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作为债务抵押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承租方在租赁场地的固定装修,在合同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不得拆除。

4、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好经营场所的秩序,减少冲突,若出现纠纷应自行解决,与出租方无关。

5、租赁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办理缴交事宜。

6、合同期内如果有拆迁扩建或医院建设需要,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经营,将租赁场地按出租方规定时间交还。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分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将承租方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

8、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确保承租方、实际经营人、租金缴交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所有人均为承租方本人(或本企业)。

9、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10、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政策变化原因,使经营发生困难,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承租方应按时缴交租金,逾期一周视为承租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租赁合同自动失效,租赁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8年1月9日—2018年1月2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上午11: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271926、87891629、87315305、87315281;

联系人:陈先生、林女士、吴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