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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9046
名称 福建山水大酒店大堂原花屋场地招租
挂牌价 0.2万元
保证金 2.4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5-08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5-2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山水大酒店大堂原花屋场地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00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结算,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次租金(当月月租金,按日计算),后续每月15日前支付月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3号,面积约5.67平方米,产权证已办理。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星级酒店配套的项目经营用房,不得经营餐饮项目。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4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原与出租方发生租赁关系中有过欠租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企业及关联企业不得参加竞租。

3、租赁标的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另行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后,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4、出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给承租方经营,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5、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8、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2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87271926;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陈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