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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3293
名称 福州市华林路100号茶叶大楼第九层招租
挂牌价 2.2760万元
保证金 2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0-01-15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2-1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华林路100号茶叶大楼第九层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276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月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金每季度结算一次,先付后用,且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当季度租金全额缴交给出租方。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缴纳按第一年成交年租金总金额计算的3个月租金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和2万元人民币水电保证金,并提交银行汇款回单。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华林路100号茶叶大楼,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以上标的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办公。不得经营餐饮、娱乐、住宿服务业、医疗服务,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租赁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卫生、规划、环保等所有审批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且批准手续必须报出租方备案;租赁期间若有非法经营,责任自负,并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同时承租方还应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租赁场地的外墙、外立面的使用权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设立标志牌、广告牌以及外墙附着物等等。

3、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承担租赁房产和室内设备的正常维修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必须配合出租方对楼房的公共管道、设备及外墙的改造维修,且不得以此为由减付、延付租金和物业费。

4、承租方为租赁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出租方或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统一要求,全面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并与出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与监督。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有关规定的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租赁场地的消防安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场所,并没收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因承租方原因发生消防事故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予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5、意向竞租人在参与竞租前应充分了解出租方资产状况和合同的所有条款等相关情况,评估承租的风险。

6、意向竞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租赁资产,询问相关问题须在本公告截止之日前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查,确认了租赁资产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资产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否则视为违约,并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使用上述房产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自行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房产实际用途的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如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场地并导致不能实现其经营目的的,承租方仍应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

9、出租方仅提供租赁场地给承租方使用,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10、承租方应当从承租之日起,按每月每层人民币1500元标准,向出租方交付物业费。

11、承租方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等费用按表计数,其价格按照当地供电、供水部门确定的标准计算,并加收15%的公用、损耗等费用,按月支付,并在收到出租方付费通知后五日内付款。

12、出租方在收到租赁保证金和水电费保证金后3日内,双方办理租赁场地移交手续。承租方未能按时办理租赁场地移交手续,视为承租方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移交场地日即为承租日。

13、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装修装饰设计和施工时间安排方案必须书面报经出租方审核同意,且应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装修装饰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所租赁资产的装修、装饰进行拆除、搬离、损毁,否则视为违约行为。若因承租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中途终止,承租方除承担上述义务外,出租方还将没收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

14、承租方在租赁场地内设计施工,应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装修装潢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2020年1月15日—2020年2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11: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