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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9227
名称 福建省平潭国有防护林场职工培训中心一层自东向西第2间店面招租
挂牌价 2.5万元
保证金 2.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6-06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6-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省平潭国有防护林场职工培训中心一层自东向西第2间店面招租。租赁期限5年, 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5000元,租金按年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平潭县潭城镇海滨路南侧沿街一层,面积约25平方米,产权证尚未办理。楼层总数:2层,所在楼层:1层。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商业经营,不得从事KTV或其他影响周围环境卫生的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能提供银行征信证明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未决诉讼在身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涉及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应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未经出租方同意,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相应的责任。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租。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0、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收,则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应自行搬离可移动的财产物资,并将租赁区域恢复原貌,不得提出赔偿要求,若无法恢复原貌,则视为自愿放弃未转移的财产物资,交由出租方自行处置。

六、竞价方式:密封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2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8年10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87271926;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陈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