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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0474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园垱街73号10号楼1层店面及2-3层办公房地产招租公告
挂牌价 月租金12.8万元
保证金 6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12-07
挂牌结束日期 2018-12-2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阮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挂牌价格等:

序号

标的名称

租金/月

(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福州市鼓楼区园垱街73号10号楼1层店面及2-3层办公房地产

12.8

60

1、基本情况: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园垱街73号,始建于1984年,属混合建筑结构,主体建筑1-3层,产权面积1691.8㎡,本次租赁为大楼一至三层房产整体招租。以上租赁物以实物为准,具体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租赁标的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18年8月31日,顺延履行至公开竞价成交结果公布之日止,原承租方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2、风险提示:

(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租赁项目承租人的资格,决定是否竞租租赁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具体租赁标的现状以竞租人进行尽职调查和查阅相关证件的数据为准。上述的面积数据若与实际丈量不符,不对租金进行调整;

二、租赁用途、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

1、出租用途:符合本大楼房屋结构及承载力的商务办公和商业经营的项目。

2、租赁年限: 3年, 租期自租赁标的移交之日起算。

3、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年租金按成交价计收,后续每个租赁年度在上一租赁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金收缴办法

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租金,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向出租方支付。

2、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电话、有线、宽带网络、卫生、所有税费、及政府行政收费 (包括治安、市政管理费等)等各项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收费标准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3、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向出租方支付第一个月租金;后续每个月租金必须在当月5号前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月租金1%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承租人的相关责任。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设立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注册资金在人民币贰佰万元(含贰佰万元)以上;

2、竞租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如严重亏损、失信情况、违法经营等),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3、竞租人具备三年以上行业经营经验(曾经营同类或类似项目三年以上),商业信用良好;

4、竞租人及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租赁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标的物的状况,意向承租人应进行充分了解,自行评估并自愿承担风险。

2、承租期内房屋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需维护好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者改变上述约定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事先取得出租方同意;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3、承租期满后,承租方在标的物上装修、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毁坏或拆除。

4、若出现因政府规划调整或道路改造等原因导致标的物被收储、拆迁、征用情况,政府的收储、拆迁、征用补偿款全部归出租方,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5、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做好承租区域内的消防、环保、安全、保安工作,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过错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6、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其它承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六、其他约定

1、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以竞租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竞租人参与竞租则视为认可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竞租成交后竞租人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2、竞租人一旦缴纳竞价保证金并递交了资格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租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组织方和出租方不对本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七、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原承租方优先、价高者得)

八、公告期限: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27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27日下午16:00时。

九、咨询电话:0591-87315276、87855200、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