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30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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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72号恒盛大厦三楼A室部分场地招租 |
挂牌价 | 3.2328万元 |
保证金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5-0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5-26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
计租面积(㎡) |
标的现状 |
首年月租金 (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72号恒盛大厦三楼A室部分场地 |
1543.27 |
空置 |
32328 |
100000 |
租赁标的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72号恒盛大厦三楼A室,属工业用地,两证齐全,钢混结构,用途工业,总建筑面积2134.27㎡,本次出租面积为1543.27㎡。
提示:上述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工业,不得用作粉尘、污水、废气排放以及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和存放等经营行业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用途。承租方应当合法、合理使用租赁场地,且经营时应符合城管、环保等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取得相应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2、租赁期限:5年(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日起算);
3、装修免租期:无;
4、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末年3个月租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缴交;
5、租金支付方式:每月为一期,按期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后期租金于每期10日前支付给出租方;
6、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递增3%,第五年与第四年租金一致。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法人及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经查询无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或企业信用报告。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
3、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租赁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卫生、规划、环保等所有审批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批准手续必须报出租方备案。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装修装饰设计和施工时间安排方案必须书面报经出租方审核同意,且应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装修装饰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出租方仅提供租赁场地给承租方使用,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7、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承担租赁场地和室内设备的所有维修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五、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的管理服务并非由经过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而是由恒盛大厦的业主自治管理,因此无法按照正规流程提供相应的管理费发票。承租方需按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有关规定,向业委会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保证金、电梯使用费、电梯公摊费用;水费、电费由业委会代收代缴
2、租赁标的为工业大厦,执行“二部制电价”,除用一度电、交一度电的电费外,还要按照变压器的容量交纳基本电费,承租方须缴纳按152KV的变压器容量计算的基本电费(电费标准按国家电网相关规定,当前为25元/KV)。如果有调整,就按调整后的基数进行计价。
3、根据业委会对大楼内停车位管理办法,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3个停车位,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4、提示: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并递交有关报名材料即视为已知悉租赁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相关交易规则及本项目《竞价须知》,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按照相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及本项目《竞价须知》等相关规定实施本次交易活动,并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八、公告期限: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2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6月17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下午17:00。
九、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