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2207
名称 2023.3.9 租赁权拍卖会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2-16
挂牌结束日期 2023-03-0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港口集团

拍卖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龙峰新村12座801单元及13#附属间(面积:150.45㎡)三年期租赁权

标的2: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树兜天骊大厦2E单元  (面积:107.16㎡)三年期租赁权

标的3:福建省福州市仓山金山街道金榕北路52号3#701、801单元(面积:187㎡)五年期租赁权

产权状况

土地使用证号:榕鼓国用(2005)第00222110602号

房屋产权证号:榕房权证G字第0000466号

土地使用证号:/

房屋产权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0030199号

土地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1008556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实物状况

标的按照现状招租

标的按照现状招租

标的按照现状招租

资产明细清单

租赁物瑕疵

/

/

/

租赁用途

仅限作为住宅使用。

仅限作为办公使用。

仅限作为办公使用。

租赁期限

三年

三年

五年

免租装修期

/

3个月

三个月

租金收缴方式

月缴

月缴

月缴

水电及物业费

自行缴交

自行缴交

自行缴交

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3000元/月,租金前两年不递增,第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的递增5%

2500元/月,租金前两年不递增,第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的递增5%

7480元/月,租金前三年不递增,租金从第四年前逐年递增5%

履约保证金

首年2个月租金总额

首年2个月租金总额

首年2个月租金总额

竞价方式

增价式拍卖

增价式拍卖

增价式拍卖

承租条件

竞买人应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承租方需对房屋进行重新装修

竞买人应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买人应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优先权情况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二、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出租方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状况出租,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标的物现状,参加竞拍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现状。

2、竞买人必须充分阅读拟签约的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参加竞买即视为无条件接受合同及协议中所有条款。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

3、中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从拍卖之日起计。买受人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出租单位签约。若公示期内有人提出异议,出租方有权推迟或终止签约,直至争议解决。

4、如遇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5、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公告期限及报名手续:

公告期限:2023年2月16日— 2023年3月8日。

报名手续:有意竞租者应于即日起至2023年3月8日17时前自行将保证金存入下列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和存款回执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名: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  (注:拍卖保证金)

银行账号:1402  0237  0960  0006  841   

  行:工行福州市方圆分理处

四、拍卖会时间:

    2023年3月9日下午15:00在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拍卖厅举行拍卖会,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

五、风险揭示:

1. 买受人应自行针对标的物的现状就拟开展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调查评估,并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物现场看样,确保对标的现场状况无异议,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支出及原拍卖应收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3. 若竞买人有违反本拍卖规则条款规定的行为,将被取消竞买(买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拍卖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六、咨询电话:0591-87879996、87819755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8号利嘉大广场(东方百货西塔楼)l座1906单元

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

202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