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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2447
名称 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综合楼一层第三房屋等3个标的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3-07
挂牌结束日期 2023-03-2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综合楼一层第三房屋等3个标的分别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如下,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增长3%。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序号

标  的  名  称

面积(㎡)

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综合楼一层第三房屋

约40

12475

5

2

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裙楼一层第六间房屋

约60

18000

7

3

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裙楼一层第七间房屋

约50

15000

6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地址为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04号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标的1:楼层总数:7层,所在楼层:1层。标的2、3:楼层总数:3层,所在楼层:1层。产权证已办理。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三、租赁用途: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项目。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必须自行解决租赁店面在装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税务及特种设备、特种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在租赁期内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合租。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承租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水费及电费等各项费用。

10、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3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