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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1749
名称 福安市溪柄荡岐村的房产(仓库和办公楼)整体招租
挂牌价 5.064万元
保证金 2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6-04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6-2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1、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租赁标的

计租面积

状态

第一年年租金

竞价保证金(万元)

(㎡)

(元)

1

福安溪柄荡岐村仓库

1097.54

闲置

50640

2

2

福安溪柄荡岐村办公楼

131.76

闲置

提示: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仓储、办公(餐饮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除外);

2、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3、免租期:无;

4、履约保证金:半年租金;

5、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先交后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按合同约定支付当期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第三年开始每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或企事业单位。

2、资信良好,能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续存的境内法人,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与福建省宁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欠租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

4、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若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上述合同并缴纳了规定金额的合同保证金后,因其他原因拖延了新承租户的实际入驻时间,那么已签合同的起、止日期可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以合同出租方通知为准;

2、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4、承租方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宁德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符合消防通道、设施等相应规范。承租方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或改造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以及在租赁房产周边空地搭建的建筑物在租赁期限届满或承租方违约被解除租赁合同时均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5、租赁标的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有偿使用,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6、租赁房产所在地的土地面积为8162.4平方米,另出租人位于福安赛岐水田村仓库(土地面积为604平方米)作为此次租赁附加看管条件,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确保出租人土地的完整性,维护好周边治安;

7、承租方应严格遵守《租赁合同》的各项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自行缴纳水、电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承租方必须自觉遵守当地的业主自治物业管理规范,按其要求签订相关物业管理协议,自觉缴纳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8、承租方须自行办理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出租方仅提供自身已有的书面材料(产权证,营业执照);

9、承租方为企业法人单位(国有企业除外),必须由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共同作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共同承担并履行合同全部义务;

10、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六、公告期限:2019年6月4日— 2019年6月25 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七、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