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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0189
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上洋村村部后山闲置地块(溪源庵附近)出租
挂牌价 2.41万元
保证金 1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11-01
挂牌结束日期 2018-11-2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083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租赁标的简况:南平市延平区上洋村村部后山闲置地块(溪源庵附近),租赁面积为 5145.5 平方米。租赁标的具体面积以实际为准。

1.2、挂牌价:2.41万元。挂牌价为每年租金底价。

1.3、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限起止日期以出租方和承租方签署的《场地租用合同》为准。

1.4、租赁用途:苗木种植、仓储用途。

1.5、履约保证金(押金):1万元。《场地租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经营期限内无任何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待合同期满后,出租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1.6、租金及其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第一年年租金。

1.7、有关税费规定:租金不含税金和其他费用,如需缴纳税款和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与租赁标的用途相匹配的经营范围;

2、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竞租人在福建省高速公路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中未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出租地块所有权属于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为该地块的具体经营管理人,本次招商及后续合同签订、租金收取均由出租方承办。

3.2、承租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的,应按逾期天数向出租方支付合同租金总额的0.05%/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0天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3、承租方将租赁的场地擅自转租、抵押、转让、改变用途或将场地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4、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场地租用合同》约定为准。

3.5、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的《场地租用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1万元。

5.2、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租人须在2018年11月21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5.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南平地块出租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21日。《场地租用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17:00时。

八、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监督电话:8787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