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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2178
名称 武夷山市度假区大王峰南路3-A50号(武夷风情商苑)南区幢1层S1-50、武夷山市度假区大王峰南路3-A51号(武夷风情商苑)南区幢1层S1-51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2-14
挂牌结束日期 2023-03-0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0599-5300355、18965396000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租赁资产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武夷山市度假区大王峰南路3-A50号(武夷风情商苑)南区幢1层S1-50、武夷山市度假区大王峰南路3-A51号(武夷风情商苑)南区幢1层S1-51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闽(2017)武夷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077号、闽(2017)武夷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078号,建筑面积合计175.95平方米。上述房产现空置中,以上租赁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租赁目的、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租赁目的:维护资产安全、盘活资产,提高收益。

2.租赁用途:商用、办公使用(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除外)。不得擅自转租。

    3.租赁期限:5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期满或解除时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三、租金收缴办法、租赁物的挂牌价格、租金递增率、招租方式及优先权情况

1.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三个月(每三个月为一个缴款周期)缴纳一次,先付后用,且应在每个缴款周期第一个月的5日前支付本缴款周期的租金。

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60日,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应返还房屋、结清所欠租金及费用、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2.租赁物的租金

经市场调研,参照租赁标的周边类似房屋市场租赁价格,竞租起始价为(含税)3000元/月(两个店面),各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3000元/月,且加价幅度须为100元的整数倍。租赁物装修免租期为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2个月。

3.合同期内租金自第四年起每年递增3%。

4.招租方式

在省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网、投资集团内外网、华兴集团内外网、信息公告栏、租赁物现场公开招租信息,由公司自行组织招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风险揭示

    1.承租人资格条件

承租人应是资信良好,具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其他特别约定条款(承租人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及风险提示)

(1)承租人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2)以标的房产现有的面积按现状出租;租金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套内实际面积以房产现状为准。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对租赁房产进行装饰装修的,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的装饰装修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设计结构。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或房屋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退还租赁房屋,出租人对承租人投入的装饰装修均不予补偿。

(5)房屋按现状出租,出租人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不承担修缮义务。租赁期间涉及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因维修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未归还,须承担违约责任且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7)若遇政府决定征收租赁标的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结算,多还少补。承租方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无条件搬离,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的相应损失。

 

公告期限: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7时

竞租时间:2023年3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时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99-5300355、18965396000

 

福建武夷山市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