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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880
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大门口右侧26-29号沿街店面招租
挂牌价 19.11万元
保证金 3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5-11-26
挂牌结束日期 2015-12-1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91629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大门口右侧26-29号沿街店面招租。建筑面积约245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19.11万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半年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大门口右侧,楼层总数2层,所在楼层:一、二层。租赁标的未办理产权证,简单装修。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于2015年12月22日到期,原承租方放弃继续承租。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从事快递、物流或茶叶经营。不得经营娱乐业、按摩保健业、餐饮业、污染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自行承担经营中的所有法律、经济责任,做好经营场所及门前三包。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并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交出租方备案,自觉接受出租方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应加强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配齐灭火器等安防设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租赁期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全责。
8、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擅自装修改造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相应的赔偿并及时给予修复,如未及时修复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从承租方经营押金中扣除;不足赔偿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9、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六、竞价方式:密封报价加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12:00。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林女士、陈女士、吴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