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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162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体育馆东面一层M1537房产延期公告
挂牌价 60.984万元
保证金 32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4-25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5-3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我中心于2015年7月15日公告的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体育场和体育馆11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项目中未成交标的体育馆东面一层M1537,在标的招租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公告期自即日起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顺延,直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租赁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体育馆东面一层M1537招租,租赁期限、第一、二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租金递增方式见下表。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每个标的水电费押金人民币10000元。
序号 标的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年) 第一、二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租金递增方式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体育馆东面一层M1537 约462 5 609840 第三、第四年年租金在一、二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第五年年租金在第三、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 32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体育馆一层。土地证已办理,产权证未办理。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办公、商业经营,不得用于饮食、娱乐、加工业、废品收购、水产品、鲜活动物、鲜肉制品、动物美容、动物医院、铝合金、石材加工等造成环境污染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命令禁止的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10000元,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