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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149
名称 福州市杨桥东路20号畅安大厦十一层东半层办公用房及其配套地下一层15#车库整体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1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4-19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5-0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阮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格: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约  (m2 第一年月租金      (元/) 竞价保证金(元)
1 福州市杨桥东路20号畅安大厦十一层东半层办公用房及其配套地下一层15#车库整体招租 341.40 18800 100000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畅安大厦十一层东半层,房屋产权属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房产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0543166号),该房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屋内现状为4个砖墙隔间办公室及走廊楼道等,室内墙壁装饰为普通白灰粉刷,水泥地板,普通硅酸钙板吊顶,水电、消防设施完好,没有配备办公家具和空调等电器,具体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二、租赁用途、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等:
1、租赁用途:企事业单位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由于该大楼管理的特殊性,本租赁房屋不适用作各类培训班、快捷酒店。
2、租用期限:5年(自2016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止)
3、免租期:一个月。
4、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三个租赁年(含第三年)度起,租金每年在上一租赁年度的基础上递增5%;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首次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后续每月租金于每月前10日内支付。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金收缴办法:
1、履约保证金:2个月首月租金的等额金额,于租赁合同签署时支付;
2、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3.其它费用:水电费、通讯费、空调费、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对竞租人的要求(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承)租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含港澳台)或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承)租人与出租人及其权属单位有历史经济纠纷的不能参加竞租;
3、竞租人竞租资格及承租用途须由该资产管理单位审核并通过。根据出租人单位的合同管理规定,竞租人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资信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承租人必须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承租人必须承担在标的物承租期间经营活动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及各项风险;
2、承租人必须自行解决房屋装修、使用中涉及的卫生、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
3、承租人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4、承租人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相关事宜。装修时,承租人不得损坏原有的房屋主体结构和外墙立面景观,装修和变更设施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租赁期满,承租人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吊顶、壁橱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若有意损坏应予赔偿;房屋内未清理财物视为承租人遗弃物任由出租人处置。
5、其他承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本项租赁标的以网络动态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七、公告期限:2016年4月19日—2016年5月8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扶女士、张先生、阮先生
电话:0591-87315276、87845911、87855200。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