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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9866
名称 福州国家高新区南屿镇FEI科学工业园综合楼一、二层整体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9-12
挂牌结束日期 2018-10-0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赖先生、许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38107、87809323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

租赁标的名称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元/㎡,含税)

建筑面积(㎡)

竞价保证金

(万元)

FEI科学工业园综合楼一、二层

15.00

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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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为位于福建省福州国家高新区南屿镇福州生物医药和机电厂业园6号路的FEI科学工业园综合楼。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3908.83㎡,二楼建筑面积约3343.16㎡,总建筑面积约为7251.99㎡(具体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具体以现场看样为准,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还未竣工验收,暂未取得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候国用(2015)第209474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终止日期为2065年4月6日。租赁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

3、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还未竣工验收,暂未取得产权证,出租方将在租赁标的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产权证,实际租赁面积以产权证证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2)上述租赁标的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对租赁标的进行了现场勘察核实,意向承租方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意向承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目的及用途:仅作为FEI科学工业园餐饮配套,为今后入驻FEI科学工业园企业员工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其中应分割1500㎡作为中央厨房区域,其余部分作为公共食堂区区域。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15.00元/每平米(含税),实际首年月租金为首年每平米月租金成交价与竣工验收后办理产权证证载建筑面积的乘积,中央厨房区域以及公共食堂区区域对应的月租金为各自对应的建筑面积与租赁标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与总月租金的乘积。租赁标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其中中央厨房区域(固定为1500㎡,不以实际使用的中央厨房区域面积的变化而变化)给予1年免租扶持(含装修期),公共食堂区区域给予2年免租扶持(含装修期),具体承租起止日以《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约定为准。首年月租金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月租金自第3年起(含第3年)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7、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应将免租扶持期结束之日后的首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出租方缴纳(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此后承租方应在免租扶持期结束后在每一个支付期到来前,提前十日支付下期租金。

8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的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在承租方缴清所发生的租金和费用,履行完本合同约定义务,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从事餐饮行业的企业法人,且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竞租人(承租人)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为保质保量给园区企业员工提供卫生、安全、称心的就餐环境,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600万元。承租方的装修方案(包括设计方案、装修材料品牌、施工单位资质等)须提交出租方审核通过,装修方案审核通过后《租赁合同》方正式生效,且装修方案为《租赁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承租方须按照审核通过后的装修方案进行租赁标的装修工作,装修完成后须由出租方指定第三方造价公司对装修造价进行审核,若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费用低于人民币600万元须将差额补足交于出租方。造价审核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除租赁标的初始装修外,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改造,但须将装修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同意,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将租赁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给承租方联营合作餐饮品牌以外的单位或人员使用。如需转租、转借给承租方联营合作餐饮品牌的,承租方须提前报经出租方并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

3、承租人依法诚信经营,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7、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五、公告期限: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10月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六、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七、咨询电话:0591-87838107、87809323、87800096、87850015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