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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1802
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一路116号102店面、118号101店面及天河区棠德南路12-16号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6-20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7-0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一路116号102店面、118号101店面及天河区棠德南路12-16号分别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等见下表,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支付,标的1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标的2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序号

租赁标的

面积(㎡)

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租赁用途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16号102店面、118号101店面

约43

25800

法律法规允许的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饮食、教育、培训行业

25

2

广州市天河区棠德南路12号404、504、704、804房,14号401、602、702、801房,16号602、702、802房整体

约443.14

11636

仅限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15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1简单装修,标的2未装修。标的2房屋结构完好,内部因使用年限近20年有破损:门框和灶台垮塌、窗户松脱,原来铺设合成地板风华、排水管漏水、白蚁筑巢等。标的1房产证、土地证已办理(原一层居民房改造,但房产证、土地证未经房产管理部分进行分割);标的2房产证、土地证已办理。以上标的现对外出租,标的1租赁期至2019年7月31日,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2现为闲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三、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要求承租方为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向标的1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人民币5000元,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出租方向标的2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人民币5500元,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居民用户单价收取。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标的2承租方需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负担),消除安全隐患。以上标的租赁期内出现与非房产结构相关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五、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六、公告期限:2019年6月20日—2019年7月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9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七、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271926、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