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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8155
名称 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8、19楼部分房产出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1-10-09
挂牌结束日期 2021-10-2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及挂牌价和竞价保证金详见下表。挂牌价为租赁标的第一年月租金底价。

序号

租赁标的

挂牌价(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竞价保证金

(元)

1

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802室

18775

288.84

70000

2

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805-1807室

28570

476.16

110000

3

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902室

11221

187.02

42000

4

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906室

6426

116.84

25000

5

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907室

13327

242.31

50000

6

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908室

10978

199.6

41000

7

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909室

13320

242.18

50000

8

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910室

6426

116.84

25000

1.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①名称: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802室,产权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1106534号,建筑面积288.84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23.82平方米],土地证号[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94301217号,使用权面积26.4㎡],标的有装修,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

标的②名称: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805-1807室,产权证号按顺序分别为:[榕房权证R字第1105551号、第1106517号、第1106140号,建筑面积总共476.1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315.25平方米],土地证号分别为:[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94301219号、第00394301220号、第00394301221号,使用权面积67.3㎡],标的有装修,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

标的③名称: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902室,产权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1103771号,建筑面积187.0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23.82平方米],土地证号[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94301227号,使用权面积26.4㎡],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

标的④名称: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906室,产权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1106379号,建筑面积116.84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7.36平方米],土地证号[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94301230号,使用权面积16.5㎡],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

标的⑤名称: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907室,产权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1106547号,建筑面积242.31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60.42平方米],土地证号[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94301231号,使用权面积34.3㎡],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

标的⑥名称: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908室,产权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1106380号,建筑面积199.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32.15平方米],土地证号[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94301232号,使用权面积28.2㎡],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

标的⑦名称: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909室,产权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1105547号,建筑面积242.18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60.34平方米],土地证号[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94301233号,使用权面积34.2㎡],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

标的⑧名称: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910室,产权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1106459号,建筑面积116.84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7.36平方米],土地证号[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94301234号,使用权面积16.5㎡],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

二、租赁用途、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

2.1.出租用途:办公。

2.2.租赁年限:1-3年。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为准。租赁期限最短1年,最长3年。租赁标的按合同约定的期满日收回,若逾期不归还的,承租方租金按合同约定租金的3倍支付。

2.3.租期内免租期:在租赁期满的前提下,18层租期2年给予0.5个月免租金装修期,租期3年给予1个月免租金装修期;19层租期1年给予1个月免租金装修期,租期2年给予1.5个月免租金装修期,租期3年给予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如租赁期未满退租则不享受免租期。免租期减免的租金在租赁期的最后月份租金中核减(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内)。

2.4.租金递增方式:第三年起,年租金在首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金收缴办法

4.1.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金额,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合同履行期满且未出现违约行为的,在交还标的实物、缴清所有款项后一个月内,不计利息退还承租方。

4.2.税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物业、空调、水、电、电话、有线、宽带网络、卫生、所有税费、及政府行政收费 (包括治安、市政管理费等)等各项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收费标准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4.3. 租金支付方式:(1)按月支付:双方签订《租赁合同》3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之后必须在当月10日前缴纳下个月全额租金;(2)按季度支付:双方签订《租赁合同》3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之后必须在本期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缴纳下个季度全额租金。

逾期支付租金,逾期七天以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叁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逾期七日之上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按应付租金的0.5% 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标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补交免租期租金,并追究承租方的相关责任。

承租方可在以上两种租金支付方式中任选一种缴纳租金。

四、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网公布的记录为准(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五、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5.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租赁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5.2.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户外广告悬挂除符合市容有关规定外,还须征得出租方的同意。使用过程须报消防等部门审批的,其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3.标的物有关的水、电供应、办公设施等由出租方按现状向承租方移交。

5.4.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租赁标的物而产生的物业费、空调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装修费、维修费等因承租方使用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维持租赁标的物作为办公使用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5.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只有使用权,必须合理使用其所租赁房产及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者约定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5.6.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外墙,装修方案应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含消防部门)审批后,报出租方备案方可施工。装修装饰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对标的房产进行的所有装饰、不可拆卸设备(指地面装修及附着墙体、天花板上的装饰和设备)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造成租赁房产及附属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及时修复,产生的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5.7.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5.8.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租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价高者得,原承租方优先。

七、竞租人报名

7.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17时

7.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价资格。

7.3.交纳竞价保证金

7.3.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1.1条表格。

7.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7.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Z2021180-1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7.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7.5.领取竞价文件

7.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7.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八、公告期限: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2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或另行公告为止)。

九、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9日9时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315906、87270835;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