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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2058
名称 三明市将乐一站加油站出租
挂牌价 269万元
保证金 54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1-29
挂牌结束日期 2023-02-1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083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三明市将乐一站加油站。将乐一站加油站位于三明市将乐县水南八仙垅省道304线253公里200米(高速连接线),为出租方所有的全资油站,土地性质为租赁用地,用途为仓储,占地面积1402平方米,营业执照正常、成品油证和危化证已过期。

1.2.特别提示:

1.2.1.承租方须自行出资对租赁标的进行改造。

1.2.2.交易过程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2.3.承租方承租后,租赁标的所销售的全部油品在同等条件下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销售分公司采购。

1.2.4.承租方承租后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需对租赁标的购买财产险。

1.3.挂牌价(起始价):269万元,挂牌价为10年租赁期限总租金底价。

1.4.出租用途:独立使用加油站的土地、地上建筑物、配套设施、设备和对加油站独立进行经营〔成品油的零售业务以及其他相关附属业务(包括便利店服务)〕。

1.5.租赁期限:10年,租赁期限自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加油站之日(即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或移交备忘录或确认单上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1.6.履约保证金(押金):按竞得十年租金总额的20%计付。承租方应于本项目《加油站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将履约保证金汇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1.7.租金支付方式:本项目竞价成交价为10年总租金,总租金除以10为每年租金。本《加油站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第二个租赁年度及以后各年度租金:采用先付租赁费再使用的原则,承租方在上一租赁年度届满前1个月内向出租方支付下一租赁年度租金。

1.8.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8.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加油站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加油站租赁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我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2.提供近90天【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前90天】内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或其下属单位购油的凭证;

2.3.竞租人在人员、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参与承租加油站管理的人员具备一年以上加油站管理资格﹝提供相应承诺书、安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证﹞;

2.4.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福建)”网站(http://xy.fujian.gov.cn/ )和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相关承诺及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2.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租赁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3.2.承租方承租后项目的建设资金全部自行承担,同时在加油站新建及经营过程中,除获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外,不得使用中国石油相关标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租加油站所销售的全部油品在同等条件下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销售分公司采购。

3.3.承租方在改造前组织专业机构进行房屋鉴定并出具正式房屋鉴定报告,根据油站房屋鉴定报告制定加油站改造方案,改造方案、施工图及标准需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根据加油站改造方案及施工图,负责对承租加油站进行罐基加固、罩棚加高加固、更换带有油气回收加油机、更换双层油罐和管线、更换潜油泵和探棒、站房加高加固、路面加高修复等改造;改造后承租方需组织专业机构对罩棚、站房等建(构)筑物重新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以专业机构鉴定报告为准,鉴定结果必须符合安全经营要求;加油站改造需满足政府监管部门相关要求,通过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开业运营。如防渗改造不彻底或其它未满足要求,承租方负责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满足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加油站安全运营条件。

3.4.承租方应保证即时结清工程款、材料款、劳资款等工程款项;严格按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要求负责拆除处置油罐、加油机等报废设备设施,因加油站防渗工程改造产生的相关经济、劳动用工、安全、行政等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发生的损失。

3.5.承租方承租后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需对承租加油站购买财产险。

3.6.《加油站租赁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负责清理加油站的标志,如果没有按时清理,出租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清理,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将加油站经营性证照恢复到出租方或出租方指定企业名下,出租方配合提供所需资料。租赁期满后双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标识等知识产权。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无偿移交出租方加油站所有资产(含且不限可移动、不可移动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且保证所有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3.7.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8.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加油站租赁合同》约定的为准。

3.9.竞租人(承租方)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租条件和本项目《加油站租赁合同》和《出租项目HSE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6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54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租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租人的账户。竞租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农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填写识别码,可在“会员中心-我的保证金-保证金明细”中上传付款凭证。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具体详见“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官网,点击“帮助中心”→“保证金相关”→“如何交纳保证金”:

5.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16日。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2月17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31590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