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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2055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路中闽大厦B#楼1层0101商场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1-20
挂牌结束日期 2023-02-1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房屋标识

计租面积

(㎡)

状态

首年月租金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路中闽大厦B#楼1层0101商场

163

原租赁期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

11.025

40

 
 

1、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路中闽大厦B#楼1层0101商场,建筑面积约163㎡,产权明晰。原租赁合同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原承租户参与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承租权。

以上租赁标的招租以实物为准,具体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与本次招租的出租面积不一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商业经营使用(不得用于经营餐饮、酒店、酒吧、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挪为他用,更不得供第三方使用;

2、租赁期限:3年;

3、装修免租期:15天。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4、押金:两个月首年月租金,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缴纳房屋押金;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租金,每月初七日前将租金转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6、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租金按每年3%递增;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且能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其经营必须符合工商、城管、环保、税务等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包括但不限于转租、转让、让其他第三方办理营业执照等方式让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租赁房屋。

3、标的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套内实际面积以房产现状为准。

4、自标的房屋交付承租方之日起至承租期结束期间,承租方应依据标的房屋所在地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行与物业公司或供水、供电部门结算并按时支付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

5、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6、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竞价保证金:详见第一条第1点标的情况。

七、公告期限: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1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12月28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