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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2675
名称 榕城商贸中心第10层08室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9-10-29
挂牌结束日期 2019-10-2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方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3104
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69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租赁资产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第10层08室写字楼房产建筑面积约67.68平方米,房屋双证齐全。以上租赁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租赁用途:办公使用,不得擅自转租。

    2、租赁期限:3年。

    三、租金收缴办法、租赁物的挂牌价格、租金递增率、竞价方式及优先权情况

1、按月收取租金,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60日,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应返还房屋、结清所欠租金及费用、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2、租赁物的租金

竞租起始价为(含税)3046元/月(合同期内,租金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各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3046元/月,且加价幅度须为500元的整数倍。

3、合同期内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4、竞价方式及优先权情况

在省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网、投资集团内外网、公司内外网及租赁物现场公开招租信息,由公司自行组织招租。

不存在租赁优先权情况。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风险揭示。

    1、承租人应是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身份居民或法人,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

 2、承租人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3、以标的房产现有的面积按现状出租;租金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套内实际面积以房产现状为准。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揽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