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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1386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4号1#楼一层四间店面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4-16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5-0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

序号

租赁标的

租赁

期限

建筑面

积(㎡)

首年月

租金挂牌价

(元)

竞价保证金

(元)

标的1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4号1#楼一层杨桥东路24-5店面

3

50.52

24856

70000

标的2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4号1#楼一层杨桥东路24-7、14店面

3

71.25

35055

100000

标的3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4号1#楼一层杨桥东路24-11店面

3

45

22140

70000

标的4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4号1#楼一层杨桥东路24-12店面

3

46.16

22711

70000

以上租赁标的分别招租。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4号农机大楼一层店面,周边临近东街口、三坊七巷、达明美食街。房屋所有权属福建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产权清晰,有整体房产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无具体店面独立的房产证。店面装饰及配置状况为室内白灰墙面、铝合金卷帘门、玻化砖地板,无安装吊顶,无配置电器和家具;建筑结构安全可靠,供电正常。

3、(风险)提示

四个标的目前处于租赁状况,标的1原租赁合同将于2019年6月30日到期。标的2原租赁合同将于2019年6月24日到期。标的3原租赁合同将于2019年7月5日到期。标的4原租赁合同将于2019年6月5日到期。以上标的的原承租人均未放弃优先承租权。

租赁标的以空房状况出租。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商业(不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餐饮,承租人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详见一、项目简介: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与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通讯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3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 2租赁年度起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 3 %。

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则支付。首月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后续每月租金于当月前10日内支付。承租人应当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应支付的租金汇至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人应支付2个月首年月租金给出租人作为履约保证金(即押金)。押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

、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出租人无未办结经济及法律纠纷。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竞租人(承租人)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人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应提交出租人备案;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其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必须是承租人本人。

2、承租人必须自行解决租赁店面在装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税务及特种设备、特种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3、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擅自搭建,不得擅自拆改和损坏原有的房屋结构和外墙立面,如有安装吊顶,应留有屋顶管线检修口,原有水、电、通讯(信)、消防等入户开关(接口)位置不能封闭;承租人在室外位置安装招牌(广告牌)、空调机、排气管(扇)等须符合属地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并接受出租人和物业管理部门的统筹安排,做到规范、整洁,承租人还应确保室外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承租人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在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如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私自对该房屋进行上述方面的装修,承租人应承担修复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等相关法律责任。装修和变更设施及其日常维护维修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租赁期满,承租人的固定装饰装修无偿归出租人所有,不得恶意损坏。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

5、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承租人须接受的其他承租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范本。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公告期限: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5月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 2019年9月30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7日17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七、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