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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3153
名称 闽南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食堂招租
挂牌价 51.3万元
保证金 2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12-25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1-1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闽南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食堂招租。租赁期限5年, 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513000元。租金按年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东区逸夫楼,楼层总数:7层,所在楼层:1-3层,简单装修,面积约1250平方米,一层面积约为:315平方米(含吧台、海鲜池、1间冷盘制作间、4间包厢及过道等),二层面积约为:566平方米(含厨房、大厅、公共卫生间、3间包厢及过道等),三层面积约为:369平方米(含2间大包厢、工作间、公共卫生间及过道等)。租赁标的所在的逸夫楼主电缆安装工程预计完成时间为2020年5月底,工程完成后食堂才可营业。未办理产权证、土地证。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三、租赁用途:仅限于作为酒楼(承办酒席、婚宴、自助餐、接待餐等餐饮服务)使用。

四、承租方及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境内餐饮经营管理、服务的餐饮企业。

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3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5、在近三学年(2016年-2019年)的经营项目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信誉良好,未发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事故的书面承诺。

6、近三学年(2016年-2019年)经营过合同期满一学年以上,面积1500㎡以上高校食堂或面积500㎡以上酒楼(酒店),须提供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相关经营经验的材料。

7、2016年以来在出租方食堂招标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与出租方有纠纷的餐饮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竞租。

8、在出租方的招租项目中,发生过违约行为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竞租。

9、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及竞租人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二次装修、添置设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经营奖惩资金人民币20万元(出租方每学年末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和餐厅奖惩管理条例》对承租方该年度的奖罚款进行统计汇总后,返还其实际应得金额),租赁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及第一年租金。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资金或签订租赁合同,视为其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3、与出租方有租赁关系的竞租人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4、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门前及停车场等区域卫生。

5、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6、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收银卡机维护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二次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二次装修、添置设备要求如下:

(1)承租方应承诺至少投入二次装修、添置设备费用50万元,用于经营场所二次装修改造及设备添置。二次装修改造及设备添置方案需报出租方后勤管理处书面审批后,经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公司进行造价。承租方投入食堂场地的二次装修和添置的设备,合同期满可移动的设备及餐具经出租方审核、查验后可由承租方收回;不可移动、不可拆除或拆除后会影响其价值的(如装修、水电管网、扩容设备、烟道、各种网络、通讯设施、监控设备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2)承租方的二次装修改造、添置设备费用经监审处审核后,学校予以拨回等额的二次装修、添置设备保证金(拨回金额不超过承租方缴纳的二次装修、添置设备保证金总金额)。合同期满未使用部分,学校不予退还余额。

(3)承租方承诺的二次装修、添置设备费用投入,经出租方审核超过出租方要求的最低金额,其超过部分承租方应承诺自愿增加投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承租方应按“4D现场管理”或“6T实务管理”相关标准对租赁标的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并承诺于2020年12月前通过“4D现场管理”或“6T实务管理”验收,否则出租方有权强制邀请“4D现场管理”或“6T实务管理”相关企业或专家对租赁标的进行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5)二次装修风格要求简洁、大方,包含智慧食堂元素,契合招标人校风、校训。

(6)二次装修改造和设备添置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场地内部环境应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标准进行全面设计改造,各操作功能间、加工区及仓库等独立布局,同时做好三防措施。

b、排烟管道按要求进行全面改造,采用不锈钢材质,排放方式采用地排,合理设置吸油池和油渣池,经多次隔油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沟,严禁直排。

c、水电系统按出租方水电管理部门要求全面改造。

d、后厨及各操作区的排水沟重布局合理,设置独立走向,做好防漏水处理,操作区须干湿分离。

e、二楼公共卫生间,按酒店宾馆公共卫生间标准升级改造。

f、应合理布置监控点,按照 “明厨亮灶”要求改造实施,在就餐大厅适当位置展示监控视频画面。

g、炉灶应以燃气灶为主,燃料统一使用天然气,不得使用液化气、生物柴油、煤油等燃料。

h、投入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全自动洗碗机。

i、添置不足或更换旧的餐桌椅、厨具及制冷柜设备。

j、二次装修及投入设备的材料必须使用防火材料。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逸夫楼主电缆安装工程完工后起算。

六、竞价方式:密封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2月28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上午10: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