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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7968
名称 武夷山市兴田镇城村河东农用地招租
挂牌价 7.8468万元
保证金 12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9-08
挂牌结束日期 2021-09-2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武夷山市兴田镇城村河东农用地招租。租赁期限至2036年12月31日,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78468元,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三年年租金在上三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年支付,不足一年的,折算后按月支付,合同签订之日缴纳第一年租金;第二年起的租金,于每年9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年租金成交价×16×10%计算出的金额缴纳。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武夷山市兴田镇城村河东,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闽国用(2002)字第0233号,地块27、28、29、30号中部分农用地,面积约653.9亩。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租赁标的以移交时的状况出租,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请竞租人自行现场看样,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现场发生变化,出租方和组织方不对标的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三、租赁用途:仅限现代生态农业、立体农业等符合农业耕作要求的农业项目,作为农业耕作与生产。不得经营养殖、家畜禽宰杀等对周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以及法律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上因生产经营需要搭建临时性的简易建筑物作为生产用房,需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待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承租方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搭建。否则承租方应承担违章搭建、改变土地用途的法律后果。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能力缴纳租金,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经营风险,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或分支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福建省武夷山监狱或武夷山农场曾有租赁关系但有租金未结清的不能参加竞租。

3、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且能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

4、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一旦缴纳竞价保证金并递交了竞价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状况和质量,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租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2、组织方和出租方不对本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3、竞租人参加竞租即视为无条件接受合同中所有条款。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

4、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要求和《武夷山监狱河东土地出租合同》。

5、出租方不提供水、电及相关水电配套设施,需承租方自行承担解决。

6、租赁标的以交付时的状况出租,竞租人根据租赁范围KMZ文件导入奥维地图等相关软件定位自行勘察现场,并自行承担勘察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标的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7、承租方需处理和原承租方留存物的关系。有的标的存在承租该农用地时原承租方耕作遗留的地上物,需承租人自行处置留存物等相关事项和费用,存在可能一时无法耕作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违约金等风险。

8、承租方需承担承租土地范围内原有边角地、抛荒地、弃耕地、他人占用地的收回和垦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9、租赁标的评估费和测绘费由承租方承担。

10、如承租方提出标的详细边界勘定,则边界勘定坐标放样工作及所需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移交之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2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1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