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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5935
名称 福州市连江县贵安新天地“贵裕郡”“贵雅苑”19栋(套)房产出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2-05
挂牌结束日期 2024-02-2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福州市连江县贵安新天地“贵裕郡”“贵雅苑”19栋(套)房产,整体出租。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1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13栋房产,产权面积5031.89平方米;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1号贵安新天地“贵雅苑”6套住宅,产权面积876.18平方米。

1.2.租赁标的用途、租金底价等详见《租赁标的情况表》:

租赁标的情况表

        租赁标的

建筑面积(㎡)

挂牌价(元)

每月租金

出租用途

整体出租

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1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13A/13B/15A/15B/21A/21B/22A/22B/23A/23B/25A/25B/21幢附属间

5031.89

82171

月子中心

养老—温泉疗养院

95858

会议培训中心

136918

度假别墅汤屋

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1号贵安新天地·贵雅苑26幢201/202/301/302/401/402单元

876.18

8718

住宅

12205

办公

1.3.租金:挂牌价为租赁标的每月租金底价。本项目采用密封报价方式,竞租人报价,需报出租赁标的每月租金及相应的租赁用途(超出租赁标的情况表中的用途的报价无效),且报价不得低于对应租赁用途的租金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1.4.租赁用途:仅限一家承租方按成交的租赁用途使用。

1.5.租赁期限及免租期:租赁期限5年,免租期为 6个月(租赁合同期内,自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场所移交承租方使用之日起算)。

1.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结算,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当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交纳首季度租金,且应在每个缴款周期的第一个月前5日内将本周期的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1.7.履约保证金(押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1.9.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9.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9.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我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2.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租赁标的以现状整体出租(其中贵安新天地·贵裕郡13栋房产现状为毛坯、贵安新天地·贵裕郡6套住宅现状为精装),承租方不得转租租赁标的(租赁用途内的除外),并严格履行《房屋出租合同》,自觉接受租赁标的物业公司管理;竞租人(承租方)应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3.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标的。承租方逾期归还的,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具体详见《房屋出租合同》)。

3.3.承租方必须合理使用其所租赁房产及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者约定用途。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装修须按福建省、福州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等),装修方案应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含消防部门)审批后,报出租方备案并和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装修全程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单位监管。承租方应当负责装修装饰及租赁期内所产生的维修、保养(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等)等全部费用,并履行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3.4.承租方必须自觉遵守小区的业主自治物业管理规范,按其要求签订相关物业管理协议,自觉交纳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通讯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并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3.5.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租赁场所物业管理规定,在保证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设置广告宣传牌,并自行办理相关一切手续。

3.6.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租赁场所内承租方相关人员需办理的居住人口登记、备案等相关一切手续,不得在房屋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协助出租方或由出租方组织的安全处、物业公司等部门或单位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3.7.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8.竞租人(承租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示已知悉并无条件接受上述所有条件及要求。

四、竞价方式:密封报价。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70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人资格。

5.3.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2024037-1标的   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5.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2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密封报价发布会时间:2024年3月1日10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315906、87270835;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